临床分类及病因

一、临床分类及病因

根据眩晕发生的机理和性质分为两大类,即假性眩晕和真性眩晕。

1.假性眩晕

亦称脑性眩晕,多由平衡三联(视觉、本体觉、前庭觉)的大脑皮质中枢或全身性疾病影响到这些皮质中枢造成。病人仅感到头晕或站立不稳,而无自身或外物旋转的感觉。多见于全身性疾病,如心血管疾病,全身中毒性、代谢性、感染性疾病,严重贫血,尿毒症和神经官能症等。

2.真性眩晕

由平衡三联的病损造成,有明确的旋转感或自身运动感。按病损部位不同,可分为眼性眩晕、姿态感觉性眩晕和前庭系统性眩晕。前两者在前庭系统完好的情况下,眩晕不明显,因此临床上所指的眩晕主要是指前庭性眩晕。前庭性眩晕根据其病损部位不同又分为前庭周围性眩晕和前庭中枢性眩晕。(https://www.daowen.com)

(1)眼性眩晕见于眼外肌麻痹、屈光不正、先天性视力障碍等。

(2)姿态感觉性眩晕见于后索病变。

(3)前庭周围性眩晕见于梅尼埃病、迷路炎、内耳药物中毒(链霉素族、水杨酸制剂和奎宁等)、位置性眩晕、前庭神经元炎等。

(4)前庭中枢性眩晕可见于脑干的血管病、炎症、脑肿瘤、颅脑损伤、颞叶癫痫、后颅凹蛛网膜炎、脱髓鞘及遗传性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