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癫痫概述
更新于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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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癫痫概述
癫痫(epilepsy)是一种以具有持久性的致痫倾向为特征的脑部疾病。我国癫痫的患病率在4‰~7‰。我国活动性癫痫患病率为4.6‰,我国有600万左右的活动性癫痫病人,同时每年有40万左右新发癫痫病人。按照传统,临床出现两次(间隔至少24h)非诱发性癫痫发作时就可确诊为癫痫。这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具有临床可操作性的诊断方法。2005年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对癫痫定义作了修订,并指出“在脑部存在持久性致痫倾向的前提下,诊断癫痫可只需要一次癫痫发作”。该定义对于尽早诊断并治疗癫痫有积极意义,但由于多数情况下很难确定某个个体首次发作后的再发风险,该定义缺乏临床可操作性。2014年ILAE推出新的癫痫临床实用性定义:癫痫是一种脑部疾病,符合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可确定为癫痫:①至少两次间隔>24h的非诱发性(或反射性)发作。②一次非诱发性(或反射性)发作,并且在未来10年内,再次发作风险与两次非诱发性发作后的再发风险相当时(至少60%)。③诊断某种癫痫综合征。符合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可认为癫痫诊断可以解除(resolved epilepsy):①已经超过了某种年龄依赖癫痫综合征的患病年龄。②已经10年无发作,并且近5年已停用抗癫痫药物。(https://www.daowen.com)
对于癫痫的预后,各国临床研究表明,新诊断的癫痫病人,如果接受规范、合理的抗癫痫药物治疗,70%~80%病人的发作是可以控制的,其中60%~70%的病人经2~5年的治疗可以停药。然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人们对癫痫缺乏正确认识以及医疗资源匮乏,很多癫痫病人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治疗,存在很大的治疗缺口。我国活动性癫痫病人的治疗缺口达63%,即我国大约有400万活动性癫痫病人没有得到合理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