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更新于 2026年10月30日 版权声明
二、癫痫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1.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

(1)抗癫痫药物应用的指征:癫痫诊断一旦明确即开始用药治疗;通常情况下,第二次癫痫发作后推荐开始应用抗癫痫药。对于发作次数稀少者,如半年以上发作1次者,可在告知抗癫痫药物可能的副作用和不治疗可能后果情况下,根据病人及家属的意愿,酌情选择用或不用抗癫痫药。

(2)首次发作后是否开始用药:取决于发作复发的可能性、继续发作的后果、发作类型和综合征诊断、药物治疗的风险和益处等几方面。以下情况抗癫痫药物治疗在首次发作后开始使用同时与病人或监护人进行商议,当具有以下情况时建议抗癫痫治疗:①病人有神经缺陷症状;②脑电图提示明确的痫样放电;③病人本人及监护人认为不能承受再发一次的风险;④头颅影像学显示脑结构损害。

(3)如何选药:根据发作类型和综合征选药是治疗癫痫的基本原则;如果综合征诊断不明确,应根据癫痫发作类型做出决定;同时还需要考虑共患病、共用药、病人的年龄和性别以及病人或监护人的意愿等进行个体化选择;一种类型的癫痫发作可有几种适合选择的药物,医生可根据个人对药物的熟悉程度、药物优缺点评价和临床经验决定。

(4)首选单药治疗:一般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以达到既能有效控制发作,又没有明显副作用后维持治疗。治疗过程中不宜突然停药或减药,癫痫发作完全控制后2~3年再逐渐停药,以防复发。单药治疗若无效时可选用另一种单药,但更换药物时应逐渐过渡换药,即在原药基础上加用新药,待其发挥疗效后再逐渐撤掉原药。单药治疗没有达到无发作时才推荐联合用药。长期用药应注意毒副作用,定期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离子。

(5)根据不同的发作类型选择合适的抗癫痫药物(表6-2)。

(6)癫痫综合征药物选择(表6-3)。

表6-2 根据发作类型选药

图示

表6-3 癫痫综合征的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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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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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难治性癫痫的治疗:国际抗癫痫联盟2010年的定义为应用正确选择且能耐受的两种抗癫痫药物(单药或联合用药),仍未能达到持续无发作即为药物难治性癫痫。

2.特殊人群选择抗癫痫药物注意事项

(1)儿童病人:儿童选用抗癫痫药治疗的原则与成人基本相同,但要注意以下特点。(https://www.daowen.com)

①儿童期生长发育快,在标准体重范围内应按千克体重计算每日给药量,并结合临床疗效和血药浓度调整给药剂量。

②儿童首次发作后是否开始抗癫痫药治疗需要考虑癫痫的病因、发作类型、癫痫综合征等。如良性婴儿癫痫首次丛集性发作后,可以暂不用抗癫痫药,继续观察,若间隔24小时再出现发作再开始用抗癫痫药治疗;儿童良性癫痫伴中央颞区棘波,间隔时间很长的复发,也不一定急于用抗癫痫药治疗。但如导致癫痫发作的病因持续存在,首次发作后即应给予AEDs治疗,如有明确的围生期脑损伤病史。

③有些儿童期特殊的癫痫性脑病(如West综合征、Lennox-Gastaut综合征、Landau-Kleffner综合征等)除AEDs治疗外,可选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生酮饮食等特殊治疗方法。

(2)女性病人。

①女性病人若长期使用苯妥英可导致皮肤多毛症和齿龈增生,应尽可能避免长期使用。

②癫痫女性在服用丙戊酸时发生内分泌紊乱、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概率增加,可能导致体重增加、月经紊乱、不育、性功能减退等,使用时应慎重。

③由于女性育龄期病人应该充分考虑到生殖、妊娠及分娩等多方面情况。例如:持续应用丙戊酸对于胎儿可能造成的风险,应当警惕大剂量丙戊酸(超过每日800mg)以及联合丙戊酸的多药治疗;对于尚未生育的病人应尽量避免使用丙戊酸类药物。

④孕前咨询:告知病人癫痫发作及AEDs对妊娠及胎儿风险。妊娠期使用AEDs可能对癫痫女性后代智力发育造成影响,尤其是苯巴比妥和丙戊酸。如果孕妇或者配偶有癫痫疾病,尤其是有特发性癫痫及相关遗传病家族史者,应当进行遗传咨询。

(3)老年人。

①老年人通常对AEDs较敏感,应尽可能缓慢加量、维持较低的有效治疗剂量,注意血药浓度监测。

②老年癫痫病人合并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高脂血症等)需服用其他药物的情况很常见,应系统性考虑病人服用的非AEDs与AEDs的相互作用以及多种AEDs联合应用之间的相互作用。

③老年病人,尤其是绝经后女性病人容易出现骨质疏松,建议尽可能避免使用有肝酶诱导作用的AEDs,并可补充维生素D和钙剂。

3.临床体会

(1)减少熬夜、劳累、长时间打牌、看电视及停止咖啡、可乐、茶叶、酒等兴奋性饮品的饮用可减少癫痫发作的次数。

(2)服药期间若2~5年无发作,可考虑缓慢减量或停药,但不同癫痫综合征服药时间不一样,具体需结合病人实际情况。

(3)根据不同病因(线粒体、病毒性脑炎等)合理用药,并合理决定癫痫用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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