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国家医院
2025年11月01日
(二)苏维埃国家医院
1934年4月,苏维埃国家医院在瑞金沙洲坝成立。5月,《红色中华》报道了“苏维埃国家医院成立”的消息,该院第一任院长是傅连暲。因傅连暲当时尚未加入党组织,改由周月林兼任第二任院长、胡德兰任第三任院长,傅连暲仍为医院医生。
苏维埃国家医院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是对收治病人的规定。医院规定,因病须进医院就诊者,必须持有单位负责人的介绍信。患者来医院经医生检查后,由医生决定是否收治住院。二是对危重急症患者的规定。对危重急症患者,经医生诊断后,由单位负责送往医院,并按照医院规定入院休养诊疗。三是对门诊、出诊的规定。每天上午8—12点为医院门诊接诊时间,出诊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4点。凡是病轻、工作上又允许离开者,都应在门诊时间到医院就诊。普通病人必须在医院门诊时间内找医生看病,否则医院概不接待。因为医院规模小、医生少,需要提高诊治效率,所以出诊对象主要为危重急症患者和事务繁忙的政府要员。即便如此,也要以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预先告知,并由医务科长进行统一调配,不允许病人随便打电话到医院找医生看病。四是对药品及收费的规定。医院实行公费医疗,病人的药品必须按照医生所开处方由医院药房发放,每人每天一律收医药费银圆2角,由病人所在单位支付。如果病人因病需要服用贵重药品,则由医生报告给院长,经批准后才能发放并收取药费。五是对医院后勤服务的规定。医院实行住院供给制,凡住院病人的伙食均由医院统一供给。
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失利后,傅连暲等医务人员跟随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国家医院也就此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