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固定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骨折治疗
骨折治疗是手法复位还是切开复位内固定,需结合病人全身情况、局部病变以及技术力量、物质条件、经验教训等综合因素考虑,以下内固定的适应证可供参考:
(1)凡是手法难以复位或复位后难以固定的骨折,最终难达到功能复位的标准而严重影响功能者。
(2)骨折端有肌肉、肌腱、骨膜或神经等软组织嵌入,手法难以复位者。
(3)有移位的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很少能达到解剖复位,如不行内固定,日后必将严重影响关节功能。
(4)有严重移位的撕脱骨折,一般因有肌肉、韧带、关节囊等软组织牵拉,复位较困难,如髌骨、鹰嘴、肱骨大结节等处骨折。
(5)有严重移位的骨骺分离或骨折,必须正确复位、紧密接触、牢固固定,否则易发生不愈合,畸形愈合及骨骺发育停止。某些骨折甚至进行内固定也不愈合,应事先解释清楚。
(6)骨折并发主要的血管或神经损伤(包括断肢再植),需先内固定骨折部,而后吻合血管、神经。但Conndly和一些学者认为,开放复位内固定不但费时,且增加了手术创伤、术后感染的概率,应先集中精力修复血管损伤。如有可能应用牵引、外固定架、石膏托等处理,这种意见恐怕只能提供参考,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使用。
(7)一骨多折或多处骨折为便于护理和治疗,防止并发症,可选择适当部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此外,骨折合并身体其他部位或器官的损伤特别是严重的颅脑损伤,为了治疗和护理的方便,也需行内固定。(https://www.daowen.com)
(8)无论是开放还是闭合方法治疗后发生的骨不连接或骨延迟愈合者。
(9)病理性骨折:特别是大肢体的长骨病理性骨折,切开复位即可治疗骨折又可清除病灶。
(10)开放性骨折:在内固定处理上意见不一致,一般不超过6~8小时。损伤部位轻、技术设备条件好,可以施行内固定,否则延期固定,但火器伤和电击伤禁忌内固定。
2.禁忌证
(1)手法复位即可达到功能复位或解剖复位而无须切开内固定者,如无移位骨折或对位好的嵌入骨折等。
(2)难以应用内固定或内固定不牢固者,如骨折片太小或骨质弱、软等。
(3)伴有活动性感染或骨髓炎者。
(4)局部软组织条件不佳,如严重烧伤、瘢痕和软组织感染者。
(5)全身一般情况差,不能耐受麻醉或手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