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1)麻醉药品目录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共121个品种,其中我国生产、使用的品种及包括的制剂、提取物、提取物粉共有27个品种,具体有以下品种:可卡因、罂粟浓缩物(包括罂粟果提取物、罂粟果提取物粉)、二氢埃托啡、瑞芬太尼、地芬诺酯、舒芬太尼、芬太尼、蒂巴因、氢可酮、可待因、氢吗啡酮、右丙氧芬、美沙酮、双氢可待因、吗啡(包括吗啡阿托品注射液)、乙基吗啡、阿片(包括复方樟脑酊、阿桔片)、福尔可定、羟考酮、布桂嗪、哌替啶、罂粟壳。
2)精神药品目录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共有149个品种,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有68个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有81个品种。
(1)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
哌醋甲酯、司可巴比妥、丁丙诺啡、γ-羟丁酸、氯胺酮、马吲哚、三唑仑。
(2)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异戊巴比妥、奥沙西泮、格鲁米特、匹莫林、喷他佐辛、苯巴比妥、戊巴比妥、唑吡坦、阿普唑仑、丁丙诺啡透皮贴剂、巴比妥、布托啡诺及其注射剂、氯氮、咖啡因、氯硝西泮、安钠咖、地西泮、地佐辛及其注射剂、艾司唑仑、麦角胺咖啡因片、氟西泮、氨酚氢可酮片、劳拉西泮、曲马多、甲丙氨酯、扎来普隆、咪达唑仑、佐匹克隆、硝西泮。
丁丙诺啡透皮贴剂、佐匹克隆(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是新调整进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品种,自2014年1月1日起,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2019年7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①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mg且不含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②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mg,且不含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③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型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2019年1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瑞马唑仑(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