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国家对化妆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化妆品批准文号管理内容见表9.3。
表9.3 化妆品批准文号管理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