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和兼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经营方式可分为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药品零售药店、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定点零售药店和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的专柜。
2016年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5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466546家,其中法人批发企业11959家、非法人批发企业1549家;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04895家;零售单体药店24316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