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武汉地区的医疗事故由武汉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鉴定会由双方当事人先陈述意见和理由,然后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进行提问,在双方回避的情况下,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2007年,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的工作重心是申报科研项目专题研究,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机制,从鉴定案例中分析寻找医疗事故发生的成因,为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提供依据,为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立法及政府的卫生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当年1月开始筹备“和谐医患关系建立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改革”科研项目申报。年内除顺利完成查新、项目申报等筹备外,还基本完成包括收集鉴定材料、了解司法采信情况和取得武汉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合作等前期基础研究工作。向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医鉴研讨会投稿,经中华医学会审核,所投三篇论文全部录用并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当年,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共接受鉴定委托128例,完成鉴定92例(包括2006年遗留的案例)。因各种原因(病历质证、人身损害后果的认定等)中止案件40余例,调解20例,无一例出现程序性错误。
2008年,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接受委托医疗事故鉴定160余例,召开鉴定会100余场,完成鉴定111例(包括2007年遗留的案例),因各种原因中止鉴定程序52例,通过充分发挥“中间人”的作用、化解医患矛盾并撤销鉴定16例。2009年接受委托177例(其中卫生行政部门移送112例,司法部门委托65例),完成鉴定135例(召开鉴定会137场),与各方协调,化解纠纷23例。2011年,接受委托案件153例,完成鉴定141例,经调解撤销鉴定委托23例,中止鉴定程序16例/次。接待来电来访者并现场处理的约450余次;接到书面信访并及时回复的案件6例。全年接受法院质证4次,组织鉴定专家与法官到场召开听证会。
2014年,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医疗鉴定办公室加强与委托机构及医疗机构的联系,形成鉴定反馈机制。对于鉴定中反映出的医疗管理和技术缺陷,鉴定会后积极与委托机构联系,告知专家讨论的具体情况,为委托机构最终解决医患矛盾提供技术支持,与医疗机构沟通,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全年接受医疗事故鉴定委托77例,医疗损害鉴定11例,完成医疗事故鉴定58例、医疗损害鉴定8例,中止鉴定程序7例次,退案32例次,收到函件11份,发出函件42份。2015年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65例(另20余例不符合受理条件未接受),受理44例(含2014年积压案例),完成鉴定28例,中止6例次,退案25例次,收到函件5份,发出函件31份。接受咨询80余例次。处理投诉1例。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案件超100%,鉴定程序符合率100%。在鉴定前期,严格审查鉴定委托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向委托机构书面详细说明原因,出具书面材料,配合委托机构向医患双方解释说明,征得医患双方的理解。受理前再次向医患双方说明解决医患纠纷的三条途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全年两次出庭接受质询,为法官审判提供专业依据。2016年接受医疗事故鉴定委托65例(另10余例不符合受理条件未接受),受理30例(含2015年积压案例),完成鉴定25例,中止程序1例次,协调处理35例次,收到函件2份,发出函件33份。接受咨询100余例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案件100%,鉴定程序符合率100%。2017年接受医疗事故鉴定委托45例,受理46例(含2016年积压案例),完成鉴定37例,中止程序3例次,协调处理后撤案16例次,收到函件4份,发出函件21份。接受咨询100余例次。接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咨询10余例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案件100%,鉴定程序符合率100%。
2018年,武汉医学会医疗鉴定办公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认真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共接受委托79例,完成鉴定39例。2019年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38例案件,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41例,退委托30例(包含2018年遗留的委托案件),完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2例。年内首次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委托9例,完成5例。全年未发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重新鉴定。
2006—2019年,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武汉医学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案件数千起,鉴定案件近2000例,未出现程序性差错,化解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表2-4-1)
表2-4-1 2006—2019年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武汉医学会)医学鉴定情况一览表

续表

注:2006—2019年,医学鉴定事故率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