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2008年,国务院颁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的鉴定职能增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一项。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受理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损害鉴定。

武汉地区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向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武汉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武汉医学会)在受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申请后,根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人员由受种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依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按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https://www.daowen.com)

2008年后,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武汉医学会)共接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咨询10余例次,协助各区疾控中心化解3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纠纷。为配合司法审判工作,应硚口区人民法院请求,对3例鉴定结论中的专业性问题进行书面质询,为法官审判提供专业依据。书面回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的3起关于鉴定的投诉,说明情况的同时争取投诉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