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场所不规范

(一)便民服务场所不规范

一是便民服务场地面积不足,部分试点便民服务中心因位于老城区,场地面积难达省级指导手册中的最低标准,场地受限。二是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足,设施设备不完善,比如部分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场所位置选择上未处于临街位置,指示牌设置不醒目,未摆放评价装置等。三是便民服务场所提供的基础服务不足,如多数卫生计生服务站等县级派驻乡镇机构还没有入驻便民服务中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便民服务中心“一门办”职能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