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机构运行不畅

(三)便民服务机构运行不畅

一是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清晰。由于现行职能与镇(街道)相应股室有交叉,权责关系未理顺,往往监督和业务办理是同一人员,这也导致“项目名进,实不进”“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时有出现,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便民服务的质量。二是便民服务数据化、一体化办结未完全实现,由于下放乡镇(街道)69项事项中,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仅找到对应的事项18项,导致数据互通存在堵点,民政、卫计、不动产等高频事项都在各自业务系统中办理,无法实现省一体化平台全流程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