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立法,开掘伤寒学派先河
1.重加编次,切合临床运用 《伤寒论》四卷,是柯氏将《伤寒论》原文依据六经的方证分立篇名,重加编次。《凡例》曰:“起手先立总纲一篇,令人开卷便知伤寒家脉证得失之大局矣;每经立总纲一篇,读此便知本经之脉证大局略矣;每篇各标之证为题,看此便知此方之脉证治矣。”柯氏主张不必孜孜于仲景的编次,更重要的是传仲景的辨证心法,要想把《伤寒论》运用于临床,最实际的就是运用其中辨证的理论。凡对临床没有根据的条文,即是仲景之文亦不采入;反之,尽管是叔和之笔亦一并录用。柯氏说:“是编以证为主,故汇集六经诸论,各以类从其证,是某经所重者,分别某经。”如桂枝、麻黄等证列太阳,栀子、承气等证列阳明之类。其有变证化方,如以桂枝证变更加减者,即附桂枝证后;从麻黄证变更加减者,即附麻黄证后。柯氏分篇汇论,挈纲详目,证因类聚,方随附之,更能突出六经学说在《伤寒论》中的主导作用。如此可使每一方的主证从各条文中归纳起来,完整地体现各个方证的脉证,明确分辨出主证与次证及其与类证的鉴别,对于方证的病机亦能较好地认识,便于临床上的应用。除非编次者对伤寒方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否则无能为力。柯氏完成这一研究方法体例是对伤寒研究的贡献。(https://www.daowen.com)
2.提示指标,临证划分阴阳 中医学用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概括地说明人体一切生理、病理现象。临床的证候非常复杂,但疾病都有对立的阴和阳两个方面,如果分清了阴阳,就能明确疾病的变化、发展和演变。柯氏明确指出:“发热恶寒者发于阳,无热恶寒者发于阴,是病之阴阳也。当列全论之首。”疾病形成,不离阴阳,柯氏开宗明义,列为《伤寒来苏集·论注》起始,作为全书的总纲,便于临床执简驭繁,有效地指导着医学实践。柯氏指出:“阴阳指寒热,勿凿分营卫经络。”其旨实本于《内经》阴阳互根之义,明确指出发热恶寒与否,是三阴病和三阳病分阴证和阳证的纲领,这不仅发挥了仲景学术理论,更重要的是为临床辨证提示了具体的指标。柯氏在《伤寒论翼·六经正义》中指出“邪有阴阳两途,脏分阴阳二气”,甚确。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所以任何病证都可用“阴证”和“阳证”加以概括。阴阳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一方面是相互存在而对立,一方面又相互转化而统一,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其具体表现是邪正相互消长。病有阴邪、阳邪之分。阳邪致病,可使阳偏盛而阴伤,因而出现热证;阴邪致病,则使阴偏盛而阳伤,因而出现寒证。阳气虚而不能制阴,则出现阳虚阴盛的虚寒证;阴液亏虚不能制阳,则出现阴虚阳亢的虚热证。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治疗法则或扶阳抑阴,或存阴制阳等,这是《伤寒论》中体现阴阳对立的辨证思想的例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