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及管理

一、制度及管理

(一)医院

应在院长或护理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由消毒供应中心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暂时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室应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要求管理。

(二)消毒供应中心

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医务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并接受岗位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培训。压力灭菌器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具有上岗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