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卫生学监测
(一)非洁净区域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
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
2.采样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不大于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距墙壁1m处各取1点;室内面积大于30m2,设四角及中央5点,四角的布点部位距墙1m处。
3.采样方法
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后盖好立即送检。将送检的平板置37℃温箱培养48h,计算菌落数,并分离致病菌。
4.结果计算

5.结果判断
Ⅰ类环境:细菌总数不大于10cfu/m3(或0.2cfu/平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Ⅱ类环境:细菌总数不大于200cfu/m3(或4cfu/平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环境:细菌总数不大于500cfu/m3,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6.注意事项
(1)采样前,关好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后进行采样。
(2)采样后立即送检,培养平皿禁止存放于冰箱中。
(二)洁净区域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1.等级标准
洁净手术部用房分为4级,并以空气洁净度级别作为必要保障条件。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沉降法所测浓度或浮游法所测浓度)和空气洁净度级别都必须符合表9-1、表9-2的要求。
表9-1 洁净手术室分级

表9-2 主要洁净辅助用房分级

续表

2.监测内容与要求
(1)洁净手术室投入运行前,应当经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并作为手术室基础材料存档。
(2)洁净手术室日常实行动态监测,必测项目为细菌浓度和空气的气压差。
(3)每天可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对非洁净区域局部净化送、回风口设备进行清洁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室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并记录。
(6)每半年对洁净手术室进行1次包括尘埃粒子、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测漏、零部件的工作状况等在内的综合性能全面评定,监控并记录。
(7)每半年对洁净手术室的正、负压力进行监测并记录。
3.监测方法
分为静态(空态)监测和动态监测。
1)静态(空态)监测
(1)测点位置。见表9-3。测点布置在距地面0.8m的平面上,在手术区检测时应无手术台。当手术台已固定时,测点高度在台面之上0.25m。当送风口集中布置时,应对手术区和周边区分别检测,测点数和位置应符合表9-3的规定;当附近有显著障碍物时,可适当避开。当送风口分散布置时,按全室统一布点检测,测点可均布,但不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
表9-3 测点位置表

(2)监测方法。将直径9cm的普通营养琼脂平皿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30min后,盖好立即送检。将送检的平皿置37℃温箱培养24h,计算菌落数。
(3)监测要求。①Ⅰ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检测前,系统应已运行15min,其他洁净房间应已运行40min。②每次采样的最小采样量:100级区域为5.66L,其他各级区域为2.83L。③在100级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应对着气流方向;在其他级别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均向上。④当检测含尘浓度时,检测人员不得多于2人,都应穿洁净工作服,处于测点下风向的位置,尽量少动。
(4)结果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洁净手术室等级标准以及主要洁净辅助用房等级标准分别见表9-4、表9-5。
表9-4 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空态或静态)

注:①浮游法所测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所测结果和浮游法所测结果互相换算的结果。②Ⅰ级眼科专用手术室周边区按10000级要求。③φ90皿是采样直径为90mm的培养平皿。
表9-5 辅助用房的等级标准(空态或静态)

注:浮游法所测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所测结果互相换算的结果。
(5)注意事项。①检测细菌密度时,必须有2次空白对照。第1次对用于检测的培养平皿做对比试验,每批1个对照平皿;第2次检测时,每室或每区1个对照平皿,对操作过程做对照试验,模拟操作过程,但培养平皿打开后应立即封盖。2次对照结果必须为阴性,整个操作过程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②采用沉降法测定沉降菌密度时,细菌密度测点数应满足表9-6规定的最少培养皿数的要求(不含对照皿),如沉降时间适当延长,最少要求培养皿数可按比例减少,但不能少于表9-3中的最少测点数。
表9-6 沉降菌最少培养皿数

2)动态监测
(1)监测方法及要求。①空气沉降菌密度应在手术开始、中间和结束前抽检3~4次。②在每个回风口中部摆放3个直径为9cm的培养平皿,沉降30min后,置于37℃温箱培养24h。③其他洁净用房在当天上午10时和下午4时各测1次,在每个回风口中部摆放3个直径为9cm的培养平皿,沉降30min后,置于37℃温箱培养24h。④菌落计数的每皿平均值应符合表9-7的动态要求,单皿最大值不应超过平均值3倍。
表9-7 环境污染控制指标

(2)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1次,疑有污染或检测不符合标准应随时检测直至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