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视觉和听觉的关系
从我们已知的有关视觉和听觉的性质来看,理解两者关系的最好方式是考察两者的基本差异。第一个差异是:尽管一个从主观上讲简单的音调感觉只有能被一个客观上简单的空气运动所引起,但是在视觉那里,以太的任何运动,无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可以导致一个简单的光觉。第二个差异存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中,即简单的音调感觉只能在两个方向上发生变化,或者产生较高的音调,或者产生较低的音调,但是光觉却形成了两个系列,即色彩系列和非色彩系列。每一个系列都是由一些基本性质和中间色彩组成的。由于光谱终端色彩的主观关系,色彩系列进一步组成了多种多样依赖于自身的性质。因此,简单的音调系统可以由一条直线来代表,而光觉系统的表达则需要一个三维的图形。除了这些基本的差异外,还有一些依赖于各种性质的进一步区别,那些性质或者是视觉独有的,或者比其他任何感觉在更大的程度上依赖于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