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与衍生:商业模式的融合创新

四、跨界与衍生:商业模式的融合创新

传统电视剧商业模式比较单一固定,产业链条的开发多局限于自身体系之内,跨界衍生商业收入占比严重不足。但是网络剧形态的出现,逐步打破了电视剧传统营销模式,丰富了内容营销渠道,这其中既包括了电视剧剧集冠名、植入广告,又带来了定制剧、点击量折算等新形式。与此同时,用户付费、会员收入、在线打赏也成为网络剧的盈利模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剧的收入来源仍是以广告为主,而版权分销、视频增值服务、终端销售收入和跨界衍生品、影游联动等开发力度不够。这就要求电视剧产业充分发挥“互联网+”带来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明确以内容营销为主的手段,一方面促进在线视频媒体与影视机构的跨界合作,提供更加具有个性化的创新型的营销服务。比如,加大广告植入与文本内容衔接的软度,完善会员抢先看、单部收费、特定集数(如结局)收费等多样化付费模式;另一方面,打造电视剧产业的全产业链,通过跨界衍生促进商业模式的融合创新,实现从上游的文学、动漫、游戏,中游的电视剧文本内容和人物形象,再到下游衍生而来的电影、话剧、游戏、动漫及衍生品开发的各部联动,同时加强与互联网、电商、实体商场的多元合作,尝试采取“电商T2O”模式、“衍生品O2O”模式、“视频+衍生品”模式等,在规范版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延伸电视剧产业链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