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一、主要做法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石家庄市2001 年就率先在全国开始了户籍制度改革,2003年取消了城乡二元制户口区分。2015 年,为切实解决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人员的落户问题,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其他常住人口和各类人才向城镇转移,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完成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全面放开了县(市)城区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序降低落户政策门槛。凡符合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两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同时,对直系亲属投靠及各类人才实施开放的接纳落户政策。通过改革人口统计和居住证制度,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吸引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并平等享有城镇的各项公共服务。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对进城落户人员所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予以充分保障,消除了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图示

图5-4 河北省石家庄市城镇化进程

(二)丰富居住证制度市民化待遇内涵。石家庄市严格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逐一梳理居住证办理规定,进一步精简办证手续,凡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石家庄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本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资格等方面的政策,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务的“含金量”越来越大,提高了流动人口办证积极性。(https://www.daowen.com)

(三)推进随迁子女入学教育均等化。面对随迁子女入学压力逐年增大的严峻形势,石家庄市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进城务工人员只要提供符合条件的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等材料,其随迁子女即可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几乎等同于“零门槛”接收,妥善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为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石家庄市还通过开展“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不断均衡教育资源,积极打造集团化、联合体、城乡互助等多种教育发展模式,使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了“上好学”的愿望。同时,通过改扩建中小学、增加财政投入和创新“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及取消纸质材料盖章审批环节等方式,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石家庄市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放宽申请条件,允许在市内持有居住证并符合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与户籍人口同等申请公租房。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再次降低准入门槛,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取消了收入限制,全面扩大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