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建议

三、政策建议

必须在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辅以行之有效的科学引导和政策支持,切实使特色小镇“百花齐放春满园”。

(一)促进特色小镇创新创业,培育小镇经济新动能和就业新空间。坚持产业建镇、以产兴镇、以镇促产,着眼供给侧培育小镇经济、扩大就业容量,把有条件小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成主导产业,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商贸物流、科技教育、休闲旅游、民俗文化的特色小镇,形成产业发展新平台和城镇化新载体。依托大城市创新资源,建设服务于小微企业的研发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鼓励市场主体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先进技术、创新创业者、风投资本等高端要素聚合,用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催生新产业,在小镇构建富有吸引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二)强化特色小镇功能混合,建设宜业宜游宜居的新型空间和新型社区立足小镇产业特征、山水资源、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强化旅游、文化、社区功能混合。在小镇建设中嵌入旅游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小镇按照不低于3A级景区标准来规划小镇,保护建设小镇特色景观和镇村连片景观带,发展民宿、市民农庄等新型旅游业态,将美丽生态环境转化为“美丽经济”。在小镇建设中嵌入文化功能,融入历史文化和产业文化元素,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产业文化独特的魅力空间。在小镇建设中嵌入社区功能,聚焦居民日常需求提供社区服务,构建便捷“生活圈”、优良“服务圈”、繁荣“商业圈”。

(三)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提升特色小镇对人口与经济的承载能力。强化小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交通设施连接,建设高速通畅、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促进小镇与城市及外界互联互通、缩短时空距离。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转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依据小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布局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场所、养老机构等设施,缩小小镇与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营造舒适可达、密度适宜、服务匹配、功能复合、开放安全的生活环境。(https://www.daowen.com)

(四)更大幅度交权于企业主体,构建多元化主体共建特色小镇的新机制。统筹市场、政府、市民3大主体,建立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小镇建设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鼓励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参与小镇投资建设运营,使之成为小镇建设主力军。按照“小政府、大服务”模式,政府在规划引导、设施配套、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制度供给上发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调动市民参与小镇建设的热情,促进其增收致富。

(五)特色小镇建设不要急于求成,要做到“慢工出细活”“慢工出精品”。特色小镇建设有其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不顾规律地急于求成,就可能“欲速则不达”,使实际操作效果走向反面。浙江省要求省级特色小镇3 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 亿元,对未完成目标的加倍倒扣省奖励用地指标,这使县镇政府和企业等市场主体承受较大压力,从而可能产生放宽产业选择条件、盲目上投资争项目、忽视文化旅游品质等问题,不利于特色小镇做成“精品”。各地区要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合理设计特色小镇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注重提高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出“精品”特色小镇。

图示

图9-3 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