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

三、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

(一)明晰农村各类资产权属。贵州省安顺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地集体财产权“七权”同确。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全部完成151 个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户为单位发放集体资产股权证书11.3万份,42.6万名农民成为股东,实行股权“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并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分配经营性收益。山东省德州市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备案证,保障进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及“三权”的合法继承权。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备案制度,允许进城农民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继续享受农村“三权”。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对全市32.1万户、34.1万宗宅基地进行摸底,已确权28.7万宗。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将农房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合二为一,发放“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1.7万本。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组建东北首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承担产权流转交易、资产处置、抵押登记和融资对接等职能,并在重要经济节点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在397个行政村安排项目信息员,形成三级联动的服务体系。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在网络平台上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信息发布、交易鉴证、价值评估等12个环节“一厅式”办理。重庆市建立健全地票制度,已交易地票24万亩、469亿元,其中贫困地区地票占比高达69%。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建立集地券制度,鼓励农村和农户将闲置废弃低效建设用地复垦后形成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在市内交易和申请贷款。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探索宅基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有偿使用,已交易指标4个批次、1.1万亩,平均每亩价格46万元。

(三)用好用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重庆市大足区推进6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含2宗租赁),并完成10宗集中调整入市,16宗土地面积和成交价款分别达到282亩、1亿元左右,盘活了农村复垦区沉睡的集体资产,解决了发展用地需求。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将收取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来发展集体企业;台湖镇将29个村级工业大院土地统一还耕,将建设用地指标集中置换到条件较好区域,引导各村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合成立镇级土地联营公司,再由联营公司与投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开发建设运营主体和融资主体。

(四)完善农民宅基地和农房政策。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允许村民在县域内跨区申请宅基地,并以竞价等方式有偿取得,已有550个农户跨区取得宅基地,跨区有偿使用费达到1300多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初次分配宅基地实行成本价取得,成本由村集体依据占用农民承包地的补偿费用自行确定。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对超标准占用的宅基地按累进方式收取有偿使用费,对节约集约使用宅基地的农户给予奖励,低于宅基地面积标准(160平方米)的,每减少1平方米给予100元奖励,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的,每户奖励2万元。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按宅基地等级划分收费标准,对超出标准部分征收有偿使用费。(https://www.daowen.com)

(五)探索农民合法性权益自愿有偿退出。重庆市巴南区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和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四权”,天星寺镇芙蓉村7 户农民户均获得补偿资金54 万元。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引导贫困户、移民户和居住在土坯房、砖瓦房、砖木房的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异地搬迁,已有超过2万户农民腾退宅基地3.5万亩,受益贫困户超过8000户、2.5万人。

图示

图10-3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