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式单轨交通信号系统要求
悬挂式单轨交通的轨道和车辆同钢轮钢轨系统有很大区别,传统的CBTC系统结构复杂、维护困难、成本较高。因此,在满足安全运营的条件下,可配置降级系统。
悬挂式单轨交通信号系统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信号系统应由集成于综合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行车指挥和列车运行控制设备组成,应设故障监测设备、报警设备及维护管理设备。
(2)信号系统采用的器材、设备和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3)信号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和高安全性。
(4)信号车载设备不得超出车辆轮廓线,信号轨旁设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5)信号系统应满足环保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
(6)信号系统宜采用完整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7)信号设备宜与沿线的景观相协调。
(8)信号系统宜具备与线网内其他相同制式线路信号系统互联互通的能力。
(9)信号系统可根据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的自动化要求达到适配的自动化运营等级。
(10)信号系统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系统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
信号系统应包括下列主要子系统:综合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行车指挥子系统(TIAS)、列车运行控制子系统(ATC)、维护管理子系统(MMS)、数据通信子系统(DCS)。信号系统宜采用基于通信的连续式列车控制方式,并宜采用移动闭塞制式。当采用非连续式列车控制系统时,应具有有效的防止列车闯道岔非开通位的防护措施。
列车驾驶模式应包括全自动驾驶模式、列车自动驾驶模式、非限制人工驾驶模式。
信号系统应能与车辆、道岔、通信、电力监控、防灾报警、环境监控、站台门等接口。信号系统是综合自动化系统的核心环节。信号系统应能与相关机电系统或综合自动化系统接口,或与其他机电系统集成。信号系统的传输网络应是封闭的专用信道。传输系统应符合安全设计标准,必须明确传输网络上的信号系统设备数量、传输媒介、环境等物理参数。
信号系统宜设置对各子系统的状态进行维护管理和集中监测的维护监测子系统,维护监测子系统的监测范围宜包括正线、车辆基地及车载的所有信号设备,并宜集成到调度综合自动化平台集中报警。当采用计轴等作为列车位置辅助检测设备时,系统应能判断检测设备的故障,列车位置辅助检测设备故障不影响CBTC列车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