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的概念和内涵延伸

一、生物 安全的概念和内涵延伸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对生物安全(Biosafety或Biosecurity)的概念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地球上各种生物之间总体上共存共处,形成了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大系统。一旦某种生物的发展遭受自然或人为的“扰动”甚至“破坏”而不能很快恢复其本来的平衡状态,就有可能对其他物种构成生物威胁。鉴于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国家主权原则、生物防御、生物国防和生物疆域等术语已相继进入学界乃至国家安全政策。以下几个观点颇具代表性:一是生物安全是指防治由生物技术与微生物危险物质及相关活动引起的生物危害;二是狭义的生物安全是指人类的生命和健康、生物的正常生存以及生态系统的正常结构和功能不受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应用活动侵害和损害的状态;三是广义的生物安全是指生态系统的正常状态、生物的正常生存繁衍以及人类的生命健康不受致病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生物以及现代生物技术及其应用侵害的状态;四是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概念还有公共卫生安全,即通过采取预见性和反应性行动,最大限度地确保人群免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明确提出,生物安全是指生态系统的正常状态、生物的正常生存以及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致病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生物以及现代生物技术及其应用侵害的状态。简单地说,生物安全就是生物体对人体及生态系统是否安全,有时特指生物体经过基因工程改造后对人体及生态系统是否安全。《生物安全法》是为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而制定的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