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治理的特色:借助本土性资源
在这样的中国乡村中,基层治理的逻辑与方法相应地受制于——却也同时巧妙地利用着——后乡土社会的特点。如今乡村社会中仍然强有力的人情关系和礼治秩序与现代公民社会中的公共规则看似二元对立,但它们其实都是撬动乡村社会力量的重要支点。这二者之间既存在着张力,同时又存在着发挥合力的空间。这就使得基层治理单单依靠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中的任何一种都会失效,而须将其有效地结合和平衡。[4]事实上,要想在农村做好基层治理,恰恰需要发挥智慧,同时运用好它们来进行治理。
在一些调查中,学者们发现很多村干部乃至镇干部往往就居住在这个村(或这个镇所属的村庄)当中,还有一些虽然不住在村中,但往往也是在当地农村长大的。因而,这些基层干部们自小受到格尔茨(Geertz)所谓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来自当地文化的自然而然的、固有的东西——的熏陶,这使得他们在进行基层工作时也不愿意过分背离这种“地方性知识”。同时,这些干部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面对的往往是自己的“熟人”,村民们大多直接或间接地认识他们。这些都使得干部们“被嵌入于一种严密的社会网络之中”。[5]因此,乡村的基层工作很难完全脱离人情关系网而独立运作。(https://www.daowen.com)
于是,乡村基层干部们在面对自上而下所下达的任务时,虽说公事公办,但由于经常要与相熟的村民们打交道,“在实际运作中又转化为一种熟人之间的人际交涉,必须呈现出一种日常化、生活化的特征,而非科层化、职能化特征”。[6]然而,这并不代表这一种负面的做法。事实上,在曾经的“定购粮收购”等一些比较困难的基层工作中,正是这些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在乡村社会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有学者指出,在正式权力之外,基层干部们巧妙利用其本土性资源,这是增强国家权力的资源的一种手段,国家在农村中的权力也由此得到了很好的强化。[7]
在后乡土社会的底色下,无论是为了完成国家任务还是维持基层社会自身的秩序,中国的乡村基层治理在基层干部与村民们的互动模式中,发展出了自身独特且有效的实务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