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与募兵制

三 府兵制与募兵制

府兵制是源自西魏、北周的一种军事制度,到了隋朝和唐朝,统治者又根据现实情况对之进行了改革,成为与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相配套的一种重要军事制度。

在西魏、北周时期的府兵制下,府兵属职业军人性质,其身份被编入军籍,单独编为军户,隶属相应的军府,超越于地方民政系统之外,不受驻地州县政府的行政管辖。而且府兵拖家带口,家属随军营迁徙。隋文帝统一全国后,社会复归于安定,发展经济成为第一要务,于是下令取消华北及沿边地区新设立的军府。未撤销军府的地方,府兵虽然仍然编入军籍,但本人和家属又隶属于所在州县,同当地农户一样,可以按均田令分得土地,登记户口。有固定的住处和产业,从事农业生产,这就使府兵制变成了一种兵农合一的义务兵役制。

唐朝建立后,疆域广阔,空闲土地较多。唐政府规定了社会各色人等占有土地的标准,即丁男(21岁的成丁)和18岁以上的中男皆100亩,老年男丁40亩,道士、女冠及僧尼每人30亩,工商业者减半。在分配的土地中,有1/5为永业田,4/5为口分田。国家既给农民分配土地,农民则要对国家履行义务,受田农民1个男丁缴一份租赋,服一份徭役和兵役,这样国家则可以将政权建立在自耕农的基础之上,按租庸调取得财政收入,同时建立军队。于是,与均田制和租庸调相配套,农村户口中凡享受均田的20至60岁的普通健康丁男,都有承担兵役的义务,他们被组织在各个兵府之中,叫做府兵。这就使军事组织建立于社会组织之上,农民构成国家财政军事的来源,达到兵农合一,寓兵于农。

府兵平时务农,农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服役时,其任务有两项:一是“番上”,即轮番到京师执行宿卫任务;另一个是征戍,即由折冲府调出去从事战斗或镇守。要自备兵器战具和干粮,轮番戍守边境和京师。按唐制,成丁从21岁应征隶属兵府,到60岁方可免役。鉴于府兵既要执行军事任务,又要从事农业生产,还要自备兵器和粮饷,国家在征点士兵时不得不在家庭财产、个人健康和丁男多少等方面统筹考虑。于是作出了“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丁多”规定,即家庭财产相当,取身强力壮者;健康状况相当,取家境富裕者;财产、体格均相当,取家中丁男多者。府兵在执行军事任务期间,本人免除租调,但其家属不能免除徭役。

由府兵组成的军府称折冲府,折冲府设正长官折冲都尉1人,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其下设校尉6人,校尉统领的单位为团,其下依次为旅(长官为旅帅)、队(长官为队正)、火(长官为火长)。编制上,10人一火,50人一队,100人一旅,200人一团,这样,一个折冲府计1 200人。全国共有折冲府650多个,总计府兵近70万人。折冲府之上的领导机构,则是卫。全国的各折冲府由中央十二卫和东宫六率领导,其中左右卫均领60个军府,诸卫领50个或40个,其余均隶属东宫六率。卫大将军为府兵的最高长官,但只有带兵权。军队的征调由皇帝直接掌握,诸卫大将和地方官均无调兵权。遇有战事,中央政府下令从各地征集府兵,加以混合编制,然后交由大将统领。战争结束,则兵士回兵府,临时委派的大将则归朝廷,所谓“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从而使兵不识将,将难专兵,统兵大将难以拥兵作乱。在府兵的分布上,唐朝的634个折冲府遍及全国,但关中集中了261个,占全国兵府数量的40%还多,其次则以河南、河东为多。这种分布状况显示出内重外轻的态势,保证了唐朝前期国家的统一和政权的稳固。(https://www.daowen.com)

为保证府兵的战斗力,唐朝前期大搞边防设施,在沿边要地设城布防,同时大力推行屯田,实行农战结合,使军需供应问题得到部分解决。此外,为了建设强大的骑兵,从唐太宗李世民开始,就特别注重马政建设,在中央设立马政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养马。全国建起了许多国有马场,民间养马也十分普遍,到玄宗天宝时期,达到了秦汉以来养马的最高峰。冲锋陷阵的强大骑兵一直是唐朝陆军的主力。

在军事力量的使用方面,唐朝前期实行的是极富弹性的军事体制,即平时体制与战时体制相分离。按照这一体制和当时的军事部署,府兵、禁军、边疆镇戍部队等,主要在平时发挥作用。在边防方面,一般也是由边防部队担当维护边疆安全稳定的责任。而一旦边疆出现大的威胁,或开展大的军事行动,则由“行军”制度来弥补边防体制的不足。所谓“行军”,即遇到大的战事,临时由府兵、禁军、镇戍部队等军事单位以提供兵员的形式组建作战部队,由中央任命大将统一指挥。这一体制在对付边疆威胁方面非常灵活,中央可以根据战争形势迅速调集大军,集中优势兵力以形成强大突击力量投入征战。因此,唐建国后的历次开边征讨,无不以“行军”方式进行。如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征伐东突厥的军队就是这样组建的;调露元年(679)突厥降众大规模叛乱,负责管理北部边疆的单于都护府应付不了数十万人的叛乱,唐太宗立即令裴行俭任定襄道行军大总管,组建数十万大军,立即开赴北疆,迅速平息叛乱。此后,随着战争的频繁和每次战争的持续,唐朝又逐渐将“行军”体制改为类似于大军区的节度使体制。

不过,在兵农合一的制度下,府兵的最主要身份还是农民,他们自然会把主要精力用于农业生产上,导致军事操练废弛,军事素质不高,难以适应长期战争的需要。同时,既然有了产业,打仗时必然又有后顾之忧,难以舍身疆场。于是,唐朝中期以后,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均田制瓦解。国家既不能给农民分配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则也无力为国家履行当兵之义务。而战事的频繁,又使得府兵久役不能归,于是当兵成为一种深重的负担。农民皆不愿当兵,甚至自残肢体以逃避兵役。国家缺兵严重,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府兵制难以继续实行。所以,到了749年,唐玄宗只得下令停止对府兵的调发,诸军均实行招募来解决兵源,这实际上等于宣布废除了府兵制。

唐代壁画上的甲骑具装战斗图募兵制在唐玄宗朝完全取代了府兵制。为解决宿卫诸军缺兵,唐政府首先在内地实行募兵,招募了12万人,号“长从宿卫”,这些都是用各种经济待遇为交换招募来的职业兵。在宿卫诸军为募兵取代的同时,唐政府又在边地逐渐实行招募,组建“长征兵”,号称“长征健儿”,从此以后直到唐朝灭亡,宿卫禁军和边地守军一切兵员均来自于招募。在募兵制下,唐朝将帅和地方官,尤其边地将帅,靠着募兵不断扩大自己的实力,从而形成了尾大不掉的局面,这是造成“安史之乱”和晚唐长期动荡的基本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