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灯节

一、灯节

灯节即上元节,亦称元宵节。古人把农历正月初一称作“元日”;正月十五夜称作“元夕”,它又与道教的“上元日”有关,此风习从原始祭祀逐渐演变而来。按明·刘侗、丁奕正《帝京景物略》的说法:张灯的风习始于汉代的“祀太一”(天帝),唐初才定上元(农历正月十五日)为灯节。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71年)正月望日,“胡人婆陀请燃千灯”,皇帝还曾到安福门观赏。盛唐玄宗时,改灯节为三夜。北宋初年,因“朝廷无事、年谷屡登”,宋太祖于乾德五年(公元967年)下诏灯节为五夜。明代建都南京后,明太祖于灯节期间开设灯市,并且“盛为彩楼,招徕天下富商,放灯十日。”[1] 该书认为张灯的风习始于“祀太一”,后来才演变为群众性的娱乐活动,灯节的活动时间,也从一天、三天、扩展为五夜、十夜,并且和城镇集市贸易、商业交流结合起来,给民间舞蹈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近年,有的学者认为:“灯节反映了人类早期对火的崇拜,保留了认为火能助人御凶趋吉的信仰”;并由“积薪而燃”、“燃油之灯”发展到千姿百态、色彩斑斓的花灯。[2] 灯节源于原始信仰对火的崇拜,后来又受到道教、佛教的影响。道教有上元(正月十五日)、中元(七月十五日)、下元(十月十五日)的说法,并认为这三天是天官、地官、水官的圣诞,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因此,道教丛书《道藏·三官灯仪》请祷词中有:“庆逢吉旦,节届上元(中元、下元),当三官考核之辰,乃九天赐福之会……华灯遍照于云霄,银灯交辉云汉。”[3]

佛家宣称佛法能破除黑暗,燃灯敬佛,喻意光明,佛光普照。从“燃灯千盏”中,又可看到佛教的影响。这种融原始信仰、佛、道思想于一处的独特现象,即上一节所谈到的汉文化富有兼融性的特征,而汉族民间舞蹈正是在这种兼容思想与农业经济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

到了清代,灯节的传统风习不仅因袭下来,而且扩展到各地城镇、乡村,这在清代文献以及地方县志中,都有关于灯节的记载。例如:清初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曾描述了当时北京上元灯节的盛况:从十三到十六日四天夜里,到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常。灯的造设,以正阳门的东月城下,打磨厂、西河沿、廊房巷、大栅栏等处的最好。各种民间艺术的表演中,有南十番、装大头和尚、扮稻秧歌、九曲黄花灯、打十不闲、盘杠子、跑竹马、打太平鼓等。而且还有以秫秸制成的鏊山,用烟火花炮攒扎成的楼台殿阁,以及冰水浇判官等花灯焰火。[4]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到清代的灯节是汉代百戏、唐宋灯节以及明代灯市等风习的继承与发展。(https://www.daowen.com)

注 释

[1].参见帝京景物略卷二《灯市》,明·崇祯版。

[2].参见孙景琛《“灯”与灯节》,《中国舞蹈史料丛话》书稿。

[3].引自明《道藏》卷十二,商务书局1923年影印版。

[4].引自该书《正月·上元》,乾隆二十三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