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赛乃姆

三、赛乃姆

1.名称由来

赛乃姆是表演性较强的自娱性歌舞,属于舞者不歌,歌者不舞的形式,在新疆各地普遍流传。赛乃姆一词源于音乐节奏的名称,其节奏平稳,适于各种旋律、曲调,使舞者在乐声中自由起舞,遂成为最普遍的舞蹈形式。清代宫廷中已有“赛乃姆”的表演。

乾隆《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卷四十》“乐伎附”中有“携诸乐器进,奏斯纳满、色勒喀斯、察罕、珠鲁诸乐曲,以为舞节。次起舞,司舞二人,舞盘二人……次呈杂伎”,[1] 此段记载中的“斯纳满”即当时“赛乃姆”一词的音译。“色勒喀斯”是“赛乃凯斯”不同的音译,即现在赛乃姆表演中的转快部分。以此为据,可以说,赛乃姆原是曲调、节奏的名称,后逐渐发展成为以赛乃姆、赛乃凯斯为伴奏音乐的歌舞形式的名称。当维吾尔族古典歌舞大曲《十二木卡姆》形成时,把赛乃姆吸收到第一部分的“穷乃额曼”中,成为木卡姆乐舞的组成部分。同时,赛乃姆仍作为独立的舞蹈形式仍在在民间广泛流传。

2.表演形式

赛乃姆的表演形式比较自由,无论室内、室外均可进行,表演开始前,群众围坐,乐队和伴奏者聚集一处。音乐开始后,舞者进场,可独舞、对舞,也可三、五人同舞。舞者随琴声、鼓声、合唱声即兴表演,还可邀请围观者进场对舞。音乐节奏转快后,舞蹈也逐渐进入高潮,围观群众也都情不自禁地合着节奏拍手助兴,或高喊“凯——那”(带劲、加油啊)、“巴力堪拉”(妙啊——)。鼓乐声、呼喊声交织在一起,舞蹈在欢腾喧闹中结束,休息片刻后,舞蹈又按以上的程序重新进行。

赛乃姆中保存了西域乐舞的诸多特点,和古文献的记载多有相似之处。如唐·杜佑《通典》关于西域乐舞(胡舞)的描述中有:“胡舞铿锵镗嗒,洪心骇耳……是以感其声者,莫不奢淫燥竞,举止轻飚,或踊或跃,乍动乍息,跷脚弹指,撼头弄目,情发于中,不能自止。”[2] 杜佑对当时的西域乐舞并不赞赏,并认为它是亡国之音,应消除这种乐舞风习,所以描绘中带有贬义,但他却如实地反映出舞蹈的动人形象。这些描述,在今日的赛乃姆中依然可见。像“扬眉动目”、“晃头移颈”、“打指”(两指弹响)拍掌以及快速的动态中戛然而止等,都是赛乃姆的典型动作。古西域乐舞这种富有魅力的表演特点,是在丝绸之路上为商旅们歌舞娱乐、消遣中形成的,舞者取悦观众的表演中已带有商业文化色彩,由于表演性强,所以才那样地别致美妙,动人心魄(见彩图16)。

3.赛乃姆的地区风格

赛乃姆舞蹈的风韵与音乐的地区风格关系密切,从而形成南疆、北疆、东疆三种类型。(https://www.daowen.com)

南疆:以喀什地区为代表,其舞蹈风格明快、活泼、深情、优美。

北疆:以伊犁地区为代表,其舞蹈风格潇洒、豪放,曲调中带有草原气息。

东疆:以哈密地区为代表,其舞蹈平稳、安详、风趣,曲调中带有汉族音乐的色彩。歌词中也常加入汉语词句,成为维汉两种语言结合在一起的民歌。

由于各地区赛乃姆曲调风格和表演者不同,同样的舞蹈动作可以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为了区别起见,各地赛乃姆都冠以地区的名称,如喀什赛乃姆、阿克苏赛乃姆、库车赛乃姆、库尔勒赛乃姆、和田赛乃姆等。(见图25)

图示

图25:维吾尔族和田地区的“赛乃姆”

注 释

[1].该书卷四十,乾隆四十七年增定版。

[2].见该书卷一四二,乾隆武英殿版,商务印书馆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