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美功能

三、审美功能

从本质上说,乐舞的形成即意味着乐舞审美形式的形成,乐舞与乐舞的审美形式相互依存,不存在没有审美形式的乐舞,即便是乐舞的最原始形态,也具有一定审美形式。但乐舞具有审美形式,并不意味着乐舞具有审美功能。乐舞的审美功能是指以娱乐、观赏为存在方式,以愉悦精神、陶冶情操为目的指向的乐舞行为。因此,我们探讨乐舞的审美功能,主要是就乐舞行为的目的指向性而言的。

前文在探讨乐舞的实用功能时曾指出,上古乐舞宗教功能和实用功能占主导地位,审美功能不是以审美为目的的存在,而是以宗教和实用为目的的存在,但并不表明上古乐舞艺术没有以审美为目的的存在,没有娱乐性观赏乐舞行为方式的存在。从文献看,乐舞被大量地用于声色享乐始于夏商时期,如夏后启的《万舞》。《墨子·非乐上》引《武观》曰:“启乃淫逸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万舞翼翼。”[60]这些用于声色娱乐的乐舞被称为烂漫之乐、奇玮之戏和淫乐。《帝王世纪》曰:“帝桀淫虐,有才力,能伸钩索铁,手能搏熊虎。多求美女以充后宫,为琼室瑶台金柱三千,始以瓦为屋,以望云雨。大进侏儒倡优,为烂漫之乐、设奇伟之戏、宗靡靡之声。”[61]《史记·殷本纪》曰:“(帝纣)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62]由此可知,上古乐舞的审美功能虽不如实用功能和祭祀功能广泛,但乐舞用于观赏,供统治者声色娱乐的行为的存在,则表明乐舞的审美功能已经形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