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证事实又称不要证事实,是指在诉讼中无须经由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而可直接由受诉法院裁判确认的事实。由于免证事实攸关当事人证明责任的范围,对当事人的影响非常大,故各国和地区民诉立法上均对免证事实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从而防止受诉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当然,免证事实的意义仅仅在于免除了当事人对于该类事实的证明责任,并不能免除当事人的主张责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