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比赛规则
2025年11月07日
第六节 比赛规则
1.比赛前3分钟,参赛队伍根据起点裁判员指令,进入赛道。
2.赛前2分钟点名。

◎蓄势待发(顺德龙舟俱乐部供图)
3.赛前1分钟取齐,龙舟需稳定在起点线上。
4.参赛队伍出发准备就绪。
5.发令员准备发令。
6.口令:各队注意——预备——划,同时鸣笛。
7.发令后,所有队伍必须起航。
8.比赛中,所有参赛队伍必须在本赛道中间划行。
9.参赛队伍间至少保持4米水面距离(相邻两条龙舟桨叶之间的距离)。
10.比赛时,划行姿势包括坐姿、站姿与跪姿。

◎严格的规则与统一的标准,令竞赛公平、公正、公开(顺德龙舟俱乐部供图)
11.参赛队锣手、鼓手必须有节奏鸣锣、击鼓。
12.比赛队伍不得中途靠岸。
13.龙舟前部需有赛道编号牌。
14.若同场比赛两条或多条龙舟同时到达终点,除涉及第一名需重赛外,其他名次可并列,以下相应名次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