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省属高校落实“三项机制”的实施意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出台省属高校落实“三项机制”的实施意见

从2015年开始,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时评优,已经连续进行了两年。去年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薪酬的意见》,明确规定了高校领导班子“优秀”及“不合格”等次,由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予以表彰奖励,表彰发了文件,对学校的工作促进效果也很明显。但是奖励不明确,建议结合省委激励办法中的评优评先方面、考核奖励方面、选拔重用方面做出一些具体规定:一是对考核优秀单位是否能够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奖金。二是选拔任用方面,就委厅而言,可否考虑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委厅表彰的高校领导干部出台一些落实措施?三是在激励机制中融入干部身心关爱激励,正向关爱激励干部。在岗位调整、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发现问题苗头时和干部主动约谈,保证谈心谈话全覆盖。我们学校今年干部换届,实行空岗预告制度,岗位空缺时,鼓励干部个人进行意愿申请。在干部考察中,设置个人意愿表达环节,充分听取个人对职位调动的意见,作为干部调配的参考要素,效果比较明显。(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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