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

我们将结束这个研究。我们首先研究的是性成熟期所发生的有机体结构及其重要机能的变化。我们可以追踪有机体整个内部和外部系统以及活动的完全重建、与性成熟相联系的结构的根本变化与新的机体活动构造。我们看到,随着层次的提升,从爱好到兴趣、从兴趣到心理机能、从思维的形式到内容和创造想象,少年呈现出新个性结构,完全不同于儿童个性结构。

然后,我们简要地描述了过渡年龄阶段教育的某些专业问题。可以发现,个性结构出现于复杂的综合的生活行为中,少年的社会行为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他内在和外在地走向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生命节点--选择志向和职业。最后,可以看到,少年在现在社会三个最主要方面形成独特的生活方式、个性结构和世界观。研究中我们不止一次发现了某些构建少年个性普遍学说的要素。我们现在仍然在总结并试图给出少年个性动力与结构的整体概况。

我们思索着联结个性研究中的这两个特点。据此我们认为,传统教育学过在渡年龄阶段过多地关注少年个性的纯粹描述性研究。利用少年的自我观察、日记和诗作,试图基于某些明文规定的感受重构个性结构。我们想到,更为正确的道路应该是同时研究他的动力和结构。概括地说,为了回答过渡时期个性独特结构的问题,必须确定这些结构如何形成、如何发展,并弄清其形成和变化的最主要规律是什么。我们现在转向这一点。

个性发展历程可能包含不多的我们以往研究已经证实的基本规律。

我们可以将高级心理机能形成和发展的也是个性形成基本核心的第一个规律描述为,由直接的、先天的、本能的行为方式向在心理机能文化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间接的、文化的行为方式的转化规律。这个规律在个体发育中与人的行为历史发展过程相适应。众所周知,这个历史过程不是形成于新的先天心理生理机能获得中,而是出现于基本机能的复杂联合中、思维的高级形式中、支配言语或其他某种符号系统的思维形式的选择中。

直接机能向间接机能转化的最简单例子就是,无意识记向由符号控制识记的转化。原始人第一次为记住某一事件做出某种记号的同时,已经转向新的记忆形式。他引入外在的人为中介,借助它得以实现自己的识记过程。研究显示,行为发展历史的整个路线在于这些中介的真正实现、在于自己新的心理操作形式和手段的选择,并且某一旧的内在操作不是不变的,也会发生深刻的变化。我们不能停留于对行为历史的赘述中。简单地说,儿童和少年的行为的文化发展基本也属于这一类型。

因此,我们看到,行为的文化发展紧密地与人类的历史或社会发展相联系。这促使我们转向也反映出个体发育所具有的某些特征的第二个规律。第二个规律可以这样表述:研究构成个性结构核心的高级心理机能发展历史的同时,我们发现,高级心理机能间的关系往往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行为发展过程中的集体、社会形式成为个体适应方式、个性思维和行为的方式。所有复杂的高级行为方式也表现出这样的发展路线。现在统一于一个人并成为复杂高级内在心理机能的统一整体结构的东西,在以往的历史发展历程中来自个别分散于个体之间的过程。简单地说,高级心理机能出自行为的集体的社会的形式。

我们可以用三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这个基本规律。许多研究者(波尔杜伊、皮亚诺、皮亚杰)指出,儿童的逻辑思维与儿童在集体中出现和发展的论争是成比例的。在与其他儿童的合作过程中儿童发展着逻辑思维机能。在已有的论述中,皮亚杰认为,合作促成儿童逻辑的发展。这个研究者在自己的著作中能够一步一步地追踪,儿童如何基于正在发展中的合作,特别是与真正的论争和真正的谈论出现的联系中,第一次提出、证实、确认和确信自己与合作者的观点。皮亚杰继而发现,出现在儿童集体中的论争、冲突不只是激发逻辑思维的促进因素,而且是其出现的首要形式。这些处于早期发展层次并缺乏系统性和联系性的思维特征的消失与儿童集体中的论争同时出现。这种一致性不是偶尔的。也就是说,正是这种论争才促使儿童自身观点的系统化。詹内特指出,所有思维都是内在论争的结果,正如人对于自身的行为方式源自于早前对待他人的方式。皮亚杰指出,自己的研究完全证实了这一观点。

因此,我们看到,儿童的逻辑思维是转向个体内部的论争,行为的集体形式在儿童文化发展过程中成为个体行为的内在方式与其思维的基本方式。同样地,我们可以探讨有意识控制自身发展于集体游戏过程中的行为和自我调控的发展,如学会与他人行为相适应、学会控制自己的冲动并使自己的活动服从某种游戏规则的儿童,第一次以这些方式作为整个游戏活动集体的成员。服从规则、克服直接的冲动、协调个体与集体的行为,与论争一样,首先表现在儿童之间的行为方式,只是后来成为该儿童个体的行为方式。

最后,为了不再增加例子,我们指出文化发展的核心和主导机能。这个机能的命运再次鲜明地证实了从社会向个体行为方式转化的规律。这个规律还可以称之为高级行为方式的社会发生规律:首先作为语言的中介、交往的中介和集体行为组织化的中介的言语要晚于成为思维、个性结构和高级心理机能的基本中介。言语作为社会行为中介和个体思维中介的统一体不可能是偶然的。它显示出高级心理机能形成的基本规律,其与我们前面阐述的一样。

正如詹内特所指出的,在发展过程中,语词首先是对其他人的指令,而后机能的变化促使个别与行为相脱离的语词产生,导致作为指令工具语词的独立发展和控制这些语词的行为的独立发展。最开始,语词与行为相联系并不能与其相脱离。它本身只是一个行为的形式。这个我们称之为随意机能的语词的原始机能至今仍然存在。语词是指令。在所有形式中它作为指令,并常常需要在口语行为中区分出语词的指令性功能和从属性功能。这是基本的事实。这是因为,语词依据对他人的关系实现指令功能,它开始对自身实现同样的功能并成为控制自己行为的中介。

这就是语词随意机能产生的来历,这就是语词控制自己操作反应的原因,这就是语词控制行为产生的来历。随后出现现实的指令机能,表现在原先的指令和从属控制有助于语词对其他心理机能的心理控制,其中包含了詹内特学说的基本思想。这个主要观点可以这样表述:儿童文化发展中的所有机能在两个方面显现--社会的中介,然后是心理的中介。其首先作为人与人之间合作机能的中介,作为集体的、心理间的范畴;然后作为个体行为的中介,作为心理内的范畴。这就是整个高级心理机能形成的总体规律。

因此,高级心理机能的结构是人与人之间集体社会关系的模型。这些结构本质上不外乎是,构成人类个性社会结构基础的社会方式的个性内在转向。个性的本质是社会性的。这就是我们可以发现其在内部和外部言语在社会化思维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与我们所看到的一样,这个过程促使儿童的道德选择产生,其道德选择的形成规律乃是儿童逻辑发展的恒等规律。

从这个观点看,改变众所周知的表述后,我们可以说,人的心理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并内在地转变为个性机能及其结构的动力部分。外在社会关系的向内转化是个性的基本构成,正如早前其他研究者发现的一样。在某种关系上,马克思说,人好似商品。因为他出生时没有拿着镜子,并不是费希特主义哲学家所说,“我是我”,因此他首先是从他人的镜像中进行观察。只是把巴维尔这个人看作与自身相类似,彼特才开始关注自己成为人的。同时,巴维尔的整个身体,对于他自己来说成为“人”的类属的表现形式。

与第二个规律相联系的第三个规律也许可以表述为机能由外向内的转化规律。(https://www.daowen.com)

我们现在已经明白,为什么行为的社会方式转向于个性的个体行为系统的首要阶段必须与高级行为方式首先所具有的外在操作特征相联系。在记忆和注意机能的发展过程中,首先呈现的是与外在符号控制相联系的外在操作,其原因就很明显了。因为正如已经说过的,它们首先是集体行为的方式、联系社会的方式,但这种社会联系不能没有经过直接交往的道路而存在;并且社会性的中介在这里更早成为影响其他人的中介,而后来才成为影响自己的中介。经过他人我们才成为自己。由此可以明白,为什么所有高级心理机能的内化必须是外在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所有高级心理机能通过内化并成为内在的。它在成为个体行为方式的同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将丧失外在操作的特征变为内在的操作。

按照詹内特的观点,很难理解,言语是以怎样的方式变为内在的。他认为这个问题太难,以至于这个问题成为思维的基本问题,需要人们慢慢地解决。詹内特认为,需要进化一辈子才能完成外在言语向内在言语的转化,如果细心观察则可以发现,一直到现在还有大量的人不具有内在言语。詹内特把所有人都有的内部言语发展称之为深度幻觉。

有关儿童年龄阶段转向内部言语的内容我们在前面的一个章节已经叙述过。我们认为,儿童的自我中心言语是外部言语转向内部言语的过渡形式,儿童的自我中心言语对于他自己来说较之于外部言语而言是实现其他心理机能的言语。因此,我们认为,言语在心理上成为内部的要早于其在生理上成为内部的。不能过多地耽搁于言语由外向内的转化过程,我们可以说,所有高级心理机能的共同命运就在于此。我们看到,也就是言语向内的转化构成了过渡年龄阶段机能发展的主要内容。经历较长的时期,机能的发展实现形式的由外到内,而这个过程是在所指出的年龄阶段完成的。

这些机能的内在特质的形成与下列因素紧密相连。正如我们多次所说的,高级心理机能的基础是对自身行为的控制。我们只有能够控制自身行为时,才能够说个性已经形成。但控制是意识反映的前提,是在语词中反映自身心理操作结构的前提,或者正如我们所指出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无非是认识到必然性。在这方面,我们可能同意詹内特的观点,他提出由语言转变为意志。称之为意志的东西是言语的行为。没有言语就没有意志。言语转化为意志行为有时表现为隐蔽的形式,有时表现为外显的形式。

因此,以个性形成为基础的意志归根到底首先是行为的社会形式。詹内特认为,在所有意志过程中都有言语,意志不外乎是言语转化为行为,彼此都一样。

个体的行为恒等于社会行为。行为心理学的基本规律就在于,我们看自己依据的是对自身的关系,正如看自己依据对他人的关系一样。我们拥有着对自己本身的社会行为,并且如果我们掌握了对他人的指令机能,那么使用这种对待自己的机能本质上也经历同样的过程。但是正如前面已经说的,使自己的行为服从于自己的意志必然需要以对这些行为的意识为前提。

我们看到,儿童相对更晚出现对自己心理操作的内省和意识。如果我们追逐自我意识过程如何出现,那么将看到,它经历行为高级形式发展的三个基本层级。行为的所有高级形式无外乎首先由儿童从外部掌握。从客观方面看,行为的这种形式已经包含所有的高级机能要素,但主观地看,对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儿童而言,行为的这种形式纯粹是行为的自然的、本能的形式。只是因为其他人获得了对行为自然形式的某些社会内涵,这种行为形式对于其他人来说要早于儿童对高级机能的获得。最后,在长期发展历史中儿童开始意识到这种机能的形成,开始掌握自己的内在操作并对它做出调整。

我们可以在最简单的事例中追踪到儿童自身机能发展的连续性。就拿儿童首先指示的手势来说,手势无非是未成功的意向动作。儿童把手伸向远处的物体,不能得到它,手还是伸向着物体。这给我们展示出指令手势客观上的语词意义。儿童的动作本身非意向动作,而是指令动作。它不可能影响到物体,只可能影响到周围的人。它不是具有客观行为意义地指向外部世界,而是已经具有对周围人产生影响作用的中介。儿童自己极力指向物体,将手伸向空中,只是对物体保持一种假设力量的状态。指令手势发展的这个阶段可以称之为我向手势阶段。

后来,妈妈给了儿童物体,她要早于儿童把意向动作转化为指令手势。她明白儿童的动作客观上越来越转化为真正语词意义上的指令手势。这个阶段可以称之为他向指令手势。只是意味着动作更晚变为我向指令手势,也就是变为对儿童自身具有意识和意义的动作。

同样地,第一批儿童的语词无非是激动地叫喊。客观上,这反映出儿童的某种需要,这种需要在很久之前他还未把它作为反映的中介。而后来,其他人还是早于儿童赋予了这些激情语词的某些内涵。因此不顾儿童意志的周围人群构建了第一批语词的客观意义,而儿童的语词更晚转变为对自己有意识和有意义的言语。

在后来的研究中,我们看到一系列这种经历三个基本机能层级的例子。我们看到,在实际状况下先不论其意愿,儿童的思维和言语客观上首先是相交的;首先客观上可看出这两种活动形式之间的联系,只是后来它成为对于儿童自身的意义上的联系。所有的心理机能发展都经历这三个层级,只是到达高级层级时,它才成为自己语词意义上的个性机能。

我们看到,少年个性动力结构中呈现出复杂的规律性。通常我们称之为个性的东西也无非就是表现在这一点上的人的自我意识。人的新的行为成为相对于自己的行为,人自身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统一体。这就是整个过渡年龄阶段的核心和最终结果。借助于心理操作的语词意义差异,我们可以说出儿童个性与少年个性之间在意象形式方面的区别。许多研究者问道:我们为什么描述心理过程的个性特征?为什么不研究极力联系其他过程而自身独立完成自然过程的行为过程?为什么不探讨无个性思维,正如我们所说的天黑和天亮?这个表达方法在许多研究者看来似乎是唯一科学的,或者对于某一发展阶段来说也是这样,如我们说我睡了,儿童可能说我在想。他的思维进程也是不由自主的,正如我们的梦一样。但是根据费尔巴哈的某些表述,不是思维在思维着,而是人在思维。

这可以说首先只是适用于少年。心理操作获得个性特征只是基于个性的自我意识和对它的掌控。有趣的是,这样的术语问题任何时候都不会在行为方面表现出来。谁都不会说“我被行为”,谁都不能正确反映出“我在行动”。当我们自己感受到行为来源的时候,我们将赋予自己行为的个性特征,而少年正处在对自己内在操作调控的这个层级。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