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布泽曼最重要的研究结果是由他确认的在过渡年龄阶段呈现的标志反射特征的三个要素。
第一个要素是,少年的反射和以此为基础的自我意识在发展中呈现出来。自我意识的出现不只是作为意识生活中的现象,而是作为基于整个发展历史前提的更为广泛生物和社会的要素。我们不从感受方面现象学地涉及这个复杂的问题,正如斯普兰格所做的,我们转而得到少年自我意识现实发展的客观反映。
布泽曼完全有理由说,反射的根源应该在动物世界中深入去寻找,并且不仅有着对外部世界的反映,而且有着对有机体的自我反映,和由此表现出机体与自身关系的地方都具有其生物基础。斯普兰格将过渡年龄阶段的这个变化作为自身“我”的发现,作为视线向内的转向,作为纯粹精神领域的事件。由此,他认为少年个性的形成是某种第一性的、独立的和原初的,并据此根本性地构成越来越深远的具有年龄阶段特征的变化。实际上在我们面前呈现的不是第一性的,不是原初的,而是后者中的一个,也许甚至是其构成过渡年龄阶段特征的变化环节中的最后一环。
上述我们指出了,在神经系统组织中已经奠基自我意识的可能性。后来我们试图追踪导致自我意识形成的社会和心理变化的长远路线。我们看到没有出现精神领域的瞬间,或突然发现,少年的整个心理生活根据自然要求重新调整,这样,以至自我意识的形成作为前一发展过程的结果。主要就在于此,本质也在于此。
自我意识只是少年心理学遇到的最后一个也是最表面的重构之一。对于我们来说,重复自我意识的形成无非是作为个性发展中的某一历史阶段,这一阶段也必然是因前一阶段而形成的。因此自我意识不是第一性的,而是少年心理学中的派生事实,其出现不是被发现,而要经历漫长的发展道路。在这个意义上,自我意识的出现无非是意识存在物发展过程的某一要素。这个要素为其整个发展过程所固有,这个发展过程中意识开始起着某些重要的作用。
这个概念与我们在黑格尔哲学中已经发现的发展纲要相一致,但不同于坎特的观点,他认为事物本身具有形而上学的属性,而不是由发展所导致的。对于黑格尔来说,“自身”概念无非是意味着事物发展的第一要素或层级。也就是说,从这个观点来看,黑格尔将萌芽作为自身的成长,将儿童作为自身,并认为所有事物本质上都开始于自身。捷柏林认为,有趣的在于这一问题的提出,即黑格尔使事物的可知性牢不可破地与其发展相联系,或者使用更为普遍的反应与其运动和变化相联系。从这个观点看,黑格尔完全有理由指出,对于我们的“我”是“自身事件”的最好例子。可以说,人不同于动物,并且后来区别于先天的秉性,总体的原因在于,他知道自己作为“我”。
将自我意识理解为是正在发展的,这最终使我们摆脱了有关过渡年龄阶段这个核心事实的形而上学观点。
第二个要素是,布泽曼所发现的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和自我意识发展之间的联系。当布泽曼指出由斯普兰格描绘的意向只是与少年的某种社会类型相适应时,他对由斯普兰格提出的在少年心理创造开始就出现的“我”的发现从幻想回到现实,并把它从少年心理发展的开始延续到其结束。布泽曼说,这个意向转向于无产者的和农民的青年也许是巨大的误解。
最后,他的研究极力解释少年自我意识与环境之间的联系。如果基于其前面的研究,正如他自己所认为的,可以解释城市与农村儿童自我意识之间的差异,依据的不是社会状况的影响,而是依据学校类型的教育影响来解释高级的、中级的和国民学校学生之间自我意识的差异。然而新的研究结果反驳了这一点。根据收集到的大量的资料整理出来的结果,少年的意见被分为四个群组:
1.由对儿童生活条件的描述代替对自身个性的描绘。这证实了对待“我可不可能对自己本身感到满意”课题的完全天真的态度。
2.描绘自己的身体,也证实了对该问题的粗浅理解。
3.有关道德技能水平的自我评价。
4.有关真实的道德特质的自我评价(同样地,如何评判服从的道德和集体道德)。
由表6可见不同社会类型儿童自我意识的差异。这些差异不能完全由学校教育类型的区别来解释,因为所有被调查的儿童都来自同一所学校。
表6 根据地域和社会群体呈现的天真表述的分布百分比(总体的第一和第二范畴)(根据布泽曼的研究)
注:A、B、C所表示的意义与表5相同。
布泽曼认为少年生活状况与其自我意识发展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我们觉得是无异议的。虽然对事实材料的阐释显得如此不正确,但这仍能帮助我们做出最简单的分析。
如果比较少年自我意识发展阶段取决于其社会状况和性别导致的差异,我们可以看到,性别导致的差异明显优于社会的差异(表7)。例如,此时表明A组男孩未得到发展自我意识的天真回答的数量优于C组的1.5倍,相比较而言,同一群组的女孩的回答则达到3倍。在其他社会群组中也是同样的。我们能不能说这是偶然呢?我们设想,不是的。性别之间的自我意识发展差异远比社会群组之间儿童的差异更有意义。(https://www.daowen.com)
在我们看来,布泽曼为解释这一点建立了特别不能令人信服的理论:女孩明显地在不够优越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发展自己的道德自我意识,而男孩则特别需要好的家庭环境条件或有利的学校教育的影响。为了确认这个事实,布泽曼提出,无产青年中的女性心理上明显地属于在最好的社会条件下成长的青年类型。
表7 按性别和社会状况分组的判断类型分布百分比(根据布泽曼的研究)
同样的例子还有,涉及向内的转化和崇高的个性方面,女性总处于前列,而在这方面特别有利的环境的影响,如高等学校的教育,促使男孩归属于女孩的类型。布泽曼说,有文化的人、智力明显较高的文化人进入到自我意识由男性到女性的转向路线。布泽曼认为,我们的文化按其产生来说是男性的,但在发展的心理方向上却极力女性化。
难以想象,还有一种解释试图把得到的事实纳入到早前已有的框架中。布泽曼的错误在于,在少年自我意识形成问题上,他不能贯彻发展的观点和社会条件论的观点,因此他没有发现两个资本主义的事实。
性成熟期的女孩在心理发展方面走在男孩的前面。因此自然而然地,大多数女孩到达发展的较高水平要早于男孩。因此,我们这里指的不是女性优于男性,而是女性的性成熟和其他发展的速度和节律更早到来。这样一个事实与这些是完全吻合的,即在速度和节律的数量差异同样存在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儿童之间。因此自我意识的发展主要是个性社会文化发展的结果。可以理解的是,文化环境的差异应该直接体现在生活在不够优越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儿童个性的高级机能的发展速度上。完全可以明白的是,不同社会群组儿童之间的差异要比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差异少一半。
但是,这绝对不是意味着,布泽曼关于环境与自我意识之间内在联系的论题应该废除。绝对不是。但不应该在布泽曼所寻找的地方寻找联系。这种差异不是体现在增长的数量停滞上,不是在发展速度的落后方面,不是在更早阶段的停滞上,而是在于自我意识的其他类型和结构方面。布泽曼所发现的数量的差异,对于需要寻找的环境与自我意识之间的联系来说不是最重要的。在自我意识方面,工人家庭的少年与资产阶级家庭的少年相比,不单单是停留在更早期的阶段,而是他们成为具有其他自我意识结构和类型、其他个性发展的少年。其差异不在于男孩和女孩之间差异的方面。因此,这种差异的根源应该到少年的阶级属性中去寻找,而不是在其物质条件的某种水平上寻找。因此,布泽曼把不同阶级属性的少年安排到同一群组,我们觉得是不正确的。
表8 不同年龄的农村和城市的儿童表述中对自己身体关注的百分比(根据布泽曼的研究)
表9 不同年龄及性别的农村和城市儿童的表述中对自己情感关注的百分比(根据布泽曼的研究)
表10 对自我概念的内化程度、对个性内部世界关注的百分比(根据布泽曼的研究)
当研究社会环境在年龄阶段剖面的影响时,布泽曼犯了同样的错误。
表9、表10显示,环境很早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相对于性别之间产生的差异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这又一次让我们相信,布泽曼所发现的差异首先本质上就是发展速度上的差异,即众所周知的女孩胜过男孩。这是布泽曼的所有研究结果展现出来的事实。
但是,他的结论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信的。他说,自我意识发展也许在精神生活的其他方面取决于环境的文化内容。当布泽曼试图从人所属社会群组的生活需求中获得其自我意识的特征时,事实上有一个可怕的疏忽,但在方法上发现了一个完全可信的研究路线。他认为,对于少年来说,其整个生活都是在体力劳动和对物质的需求的气氛中度过的,没有学会任何的技能,自然而然地,会用这样一个视角审视自己,从身体上、从外部条件上。
另一个观点盛行于受过训练工人家庭的儿童。这里应该关注的是,居于技能的自我评价比例增长得如此之快。在这方面技能熟练工人家庭的儿童甚至优于下列群组的儿童。布泽曼认为,对于技能熟练的个人而言,技能是主要的。因此儿童根据社会对个体的要求,因把外在集体的元素变为自我意识而掌握这个由外向内转化的自我评价的要素。最后第三群组的儿童也在自我评价中反映出自己家庭的道德水准。
布泽曼说,总体上,儿童意识到自己存在和活动的特征及方式,在高层次水平上取决于其父母对自己的观察和评价。成年人评价的范围成为儿童自己评价的范围。布泽曼号召人们摆脱偏见,似乎大家为了变好应该借助于意识和反射而完善自己。也有无意识完善自己的人。
目光短浅的这个颂歌最终导致研究者基本观点的不正确。研究者没有做出质的分析以揭示不同社会环境中儿童意识之间的本质差异,而是满足于在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过渡中对停滞的简单确认。但明显地,问题不在于阶段,而在于自我意识及其发展过程本身的进程。在某种关系中,如从社会阶级方面来思考自己的个性意识时,工人家庭的儿童要早于资本家家庭的儿童进入道德自我意识的高级阶段。在其他状况下他们却是落后的。但是不能说发展道路完全不一样,本质上有差异,总体上仍是落后和停止向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