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药”的现代概念
2025年08月10日
三、“毒药”的现代概念
随着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及中药临床研究的发展,人们对“毒药”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入。中医理论工作者把“毒”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毒性较大的中药。如乌头类中药附子、天雄、川乌、草乌等,其含有的乌头碱在任何生理条件下对机体都具有很强的中枢抑制作用。
(2)中药在单味使用过程中或提纯成单体经其他途径给药时,呈现出明显毒性反应。如甘草中可以纯化出活性成分甘草甜素,有研究发现若长期服用会造成假性醛固酮增多症。
(3)机体在不同机能状态下,由于药物的不当使用引起的损伤。这些药物也被认为是在特定情况下会产生毒性反应的“毒药”。如寒证用寒药、热证用热药出现的毒性作用。又如,药物超过其极量时,便可引起机体的毒性反应。反之,微量而剧毒的中药则可以治病。所以,一种中药只有达到中毒剂量时,才是“毒药”。中医习惯上常常把那些药性剧烈、副作用大、使用不当容易产生中毒症状,甚至危及生命的中草药统称为“毒剧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