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民初学制建议的追述

我对于民初学制建议的追述

我在所写“蔡孑民先生与我”一文中,一开首有左列[1]的一段话:

我认识蔡先生,始于民国元年一月下旬;但我开始听到他的大名则在临时大总统府成立后一二日。由于报纸刊载各部首长的名字,蔡先生被列为教育总长;其时,我从事教育工作已有六七年,平素对于教育的制度备极关怀,因而对新政府的新教育首长,当然想略知其历史。不久我便探悉蔡先生是一位翰院人物,却又具有革命思想,且曾在上海组织中国教育会。这时候我已承国父孙先生邀任临时大总统府秘书,不日便要晋京任职,绝无另行求职之意,只是积久欲吐有关教育的意见,现在面对一位可以进言的主管部长,姑且尽我言责……

于是我便抽出一些工夫,写了一封建议书,寄给蔡先生,能否发生影响,固所不计。想不到此一建议书从上海寄到南京教育部以后,不过十日左右,我便在南京临时大总统府服务中,接到由上海家里转来蔡先生的一封亲笔信,大意说对我所提供的意见认为极中肯,坚邀我来部“相助为理”。

他事且不说,只说我的建议书究竟说些什么,现在事隔半世纪以上,手边又没有存稿,只就尚能记忆的要点追述数项如下:

(一)提高中等学校程度,废止各省所设的高等学堂,在大学校附设一二年的预科,考选中等学校毕业生或相当程度者入学,预科毕业生升入本科。

(二)大学不限于国立,应准许私立;国立者不限于北京原设之一所,全国暂行分区各设一所。那时候我主张,除北京原有所谓京师大学堂外,南京、广州、武汉应尽先各设一所。

(三)各省得视需要,设专门学校,其修业年期较大学为短,注重实用。(https://www.daowen.com)

现分别就这三项建议的理由略述于左:

(一)查清末自光绪二十八年首颁钦定学堂章程,次年修正为奏定学堂章程,对于高等教育机关,规定设大学堂、高等学堂、高等实业学堂、法政学堂及优级师范学堂等。其中大学堂设于京师,高等学堂则省设一所,其它酌按各地需要而设立。高等学堂略仿日本的高等学校,招收四年毕业之中学生入而肄业,历时三年,以升入大学堂为其目的,寓有大学预科的性质。然各省高等学堂程度不齐,而可能考升之大学堂仅有京师所设之一所,与日本所设的高等学校对大学有相当此例,程度也能衔接,其毕业生多能升入大学者,迥异其趣。又各省高等学堂虽相当于大学预科,然既多未能达成预科之作用,其实际作用仅成为高等的普通学校,徒增耗费。我认为不如将中等学校程度提高,完成普通教育,其有志深造者,径行考升大学直接附设的预科,预科既由大学附设,其程度自较易与大学本科衔接也。

(二)清末大学堂限于国立,且限设京师一所,殊不足以宏造就。我认为国内私人兴办大学校,在彼时虽微嫌过早,然外国教会之学校,兴办多年,具有规模,因我政府不予承认,不得不依赖外国大学认可者,至少已有一二所,如南京之金陵大学,北通州之协和大学,北京之汇文大学,(后来两校合并,构成燕京大学)。假使我国新教育法规,能许其依法立案,纳入我国学校系统,实属两利。又以我国幅员之广,人口之众,新教育随新政体而繁荣,仅北京国立大学一所,殊不足以应付全国中等毕业生经由大学预科而升学,于是略仿分区之意,主张先就全国枢要地点,各设国立大学一所,当时妄拟分设北京、南京、武汉、广州四所。想不到后来发展的结果,除原有之北京大学外,设在南京的中央大学,设在广州的中山大学,与设在武昌的武汉大学,果于一二十年内,成为全国最大规模之国立大学。由今思之,不觉深幸民元一介书生所陈意见,竟能实现也。

(三)在那时候,大学校和专门学校均未大量设置,而设置最普遍者为高等学堂。我既主张废止各省高等学堂,而酌量提高中学校程度。对于高等教育之大学校和专门学校,在主张其扩充设置之初,并建议重视各省需要,凡未设大学校者,固宜酌设专门学校,即已设大学校者,由于大学校与专门学校之性质不同,亦有兼设之必要。为着造就实用的人才,以应社会需要,我认为专门学校不妨多设;然为提高学术水准,大学校却不宜滥设。迄今五十余年,最近教育当局一方面限制大学校之设立,一方面鼓励专科学校之设立,与我彼时主张正同,然经过半世纪有奇,此一目标竟未能满意达成,即因我国人士侧重名称,在有可能时,无不群趋于大学校,以获取学位为荣,至对于切合实用之专科学校,则非万不得已,不愿改就,因而蹉跎至今,专科学校之设置尚有待于鼓励,殊不免令人慨乎言之也。

(五十四年六月十日作)

[1]原文为繁体竖排,“如左”、“左列”等,即横排“如下”、“下列”等之意,下同。——简体版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