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校与社会

三、 学校与社会

一个经过了学校生活十多年的大学毕业生,骤然到社会上去服务,定然不免感觉生疏。在学校因为是在学习时期,除了少数对学生团体负担一些义务外,没有什么服务的责任可言。但是就业以后,无论其地位的高低,皆负有其对职务上的责任。这些责任又不只是对内的,而且是对外的,特别是公务人员,一方面对于本机关负责,他方面还要对人民负责。即在工商业及教育事业中,一方面固然要对本事业负责,他方面也要以其出品或服务对社会上的关系人负责。这是第一件生疏的事。在学校中,假使学生发生一些责任感的话,那就是每半年或若干时期一度的试验,学生不得不对其试验成绩负起一种责任感外,平日的责任不很明著。但一经担任职务,则无时无日不有其对内对外的责任,这是第二件生疏的事。在学校中,学生都处于被保育的地位,有师长为之指导,到了社会上服务,固然在初服务的时候,多半还有上司为之指导,但这种指导,总不能如学校中师长教育之周详,因此就业的青年不能不由自己随在用心,自己学习。这是第三件生疏的事。此外还有一件似乎无大关系,实际上也使久处于学校者特别感觉生疏与不惯的,那就是大中小学校每年都有合计起来等于几个月的暑假和年假,而担任职务以后,除了充当教员之外,都是没有暑假和年假的,十几年的习惯一下子变更,不免感觉到有些不便。为着使学校和社会打成一片起见,记得我在多年前曾经发表过一种意见,就是把学校的年暑假尽量缩短,而且尽量利用暑假,使中等以上学生为社会学习服务,以减少这一项的生疏和隔阂。此外还有许多学校生活不应与家庭及社会生活脱离之处,也值得教育家的注意。我到了台北以后,第一次看见都市中的小学生有赤着脚去上课的,这使我感觉到很值得赞许。希望其他的事也多能照这样把学校家庭和社会打成一片,则不仅对于将来的就业减除不少的隔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