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关于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随着党的地位的变化,党所处的环境,党的中心任务及党的自身状况也都随之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因此,对党的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复杂的斗争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党的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成为党的建设的一个良好的开端。其基本经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加强党员教育和坚持党员资格审查相结合。建国初期,党的组织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党的巨大发展带来了一个艰巨的党内教育的任务。为此,党组织通过有准备、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的整党整风运动,对党员进行普遍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等等,以此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在加强对党员教育的同时,还提出了成为党员的条件,1950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中指出:目前党的发展工作必须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方针。1951年,刘少奇在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上,作了《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报告。他强调:“必须是成分好,历史清楚,对党忠诚,有实际的阶级觉悟并表现积极,又懂得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事业,愿意遵守党纲党章的人,才能被接受为党员。这些就是我们在今后必须坚持的党员条件。”[4]由于党把加强党员教育同坚持党员资格审查结合起来,这就为提高党的整体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把整顿党员作风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相结合。党员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党风乃至社会风气的好坏,因而党在建国初期认真抓了党员尤其是干部作风的整顿工作。1950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进行全党整风,强调要严格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的作风,随后在全党付诸实施。这次整风,对改变各级领导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对党的基层组织中严重存在的思想不纯和作风不正等问题,都还没有予以很好的解决,这就严重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反映党在各项事业中的核心力量的一面镜子。党的基层组织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十分需要在整顿党员干部作风的基础上,经过我们党的所有基层组织的整顿,清除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纯洁党的组织,进一步提高那些好的党员的觉悟,教育改造那些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为此,1951年3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到1954年8月,原25万个基层支部已有22万个整顿完毕,其余在1955年整顿结束。在整党中,有65万人被清除或清退出了党组织。但同时又接收了282万新党员,新建基层支部17万个。通过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纯洁了党的队伍,提高了党的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关系。(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把整党整风和“三反”运动相结合。在整党整风过程中,中央强调必须把整党整风同正在进行着的各项政治活动和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1952年2月和5月,中共中央分别发出了《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相结合的指示》及《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指出:“三反”运动是一个更加现实与深刻有力的整党运动,“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它的实质,是在党执政的情况下,保持共产党人和国家干部廉洁奉公的本色,是反腐败这一长期斗争的初战。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这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对于党的组织来说,是一个实际有效的整理。所以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把整党工作同“三反”运动相结合,既保证了“三反”运动的顺利进行,又使整党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第四,把开展党内斗争和增强党的团结相结合。党的团结是我们事业获得胜利的根本保证,而党的团结则是通过开展正确的党内斗争来实现的。1953年,正当全党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而紧张奋斗的时期,党内发生了高岗、饶漱石反党阴谋活动,党中央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开展了反对高、饶反党活动的斗争。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接着,又在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清算了高、饶反党罪行,深刻地总结了高、饶事件的教训,提出了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原则。首先,党必须贯彻集体领导原则,加强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其次,党对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任何工作人员都必须实行严格的、经常的、系统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再次,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警惕。在反对高、饶的斗争中,党坚持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肃而慎重地区别对待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同志,教育、挽救并有意识地保护了其中绝大部分干部。这种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做法,增强了全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自觉性,并把全党的注意力始终引导到贯彻执行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上来,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第五,把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为了更好地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中共中央于1949年11月9日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随后,从中央局到县委相继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与各种违法乱纪分子作了坚决的斗争。从1949年到1954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查处各类违法乱纪案件30余万起,并分别进行了处理。同时,中央要求要以党内教育为主,不能随意处分党员干部,这对党的纪律的加强和党组织的巩固起了积极的作用。并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1955年,党决定成立监察委员会代替纪律检查委员会,借以加强党的纪律,加强反对党员中各种违法乱纪现象。这对防止类似高、饶事件的发生,起着重要积极作用。只有加强党内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才能使党员干部克服缺点,不犯或少犯错误,并树立典型的好人好事,使全党同志都向这些好的典型学习,借以发扬正气,压倒歪风。但对那些犯了错误的仍不改正的人,必须严肃处理。把严格执行纪律同加强党内监督结合起来,是教育、预防党员干部犯错误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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