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赫鲁晓夫时期改革的评价
赫鲁晓夫执政11年,把他的改革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1953—1956年),主要是以农业改革为特点;第二阶段(1957—1962年)是工业改革从准备阶段进入全面整改和深化农业生产体制的改革;第三阶段(1963—1964年)是党政系统的改革。(https://www.daowen.com)
赫鲁晓夫的农业改革在初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垦荒运动创造了苏联农业的“奇迹”。比如,1956年垦区的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一半以上,达到6300万吨。而在第二阶段对工业的改组,事实证明,是不成功的,但体现了探索精神。1963—1964年党政系统的改革也有一定借鉴作用。刘克明先生指出:“这些改革有成功,也有失败;有的方向正确,但没能贯彻始终(如农业中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实行农业新计划制度);有的包含合理成分,但从全局来看,后果不好(如工业管理改组);有的路子对,但因急于求成,反而带来不少问题(如拖拉机站改组);有的议论不少,势头不错,但没有来得及实施(如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也有的是完全错误的(如把党划分为工业党与农业党)。”[22]从总体上来说,从苏联经济改革30多年历史角度看,应该承认赫鲁晓夫时期所进行的探索改革是有其重要意义并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因此,也有学者指出,赫鲁晓夫是第一个提出要对苏联模式进行改革的人。特别是主张在农业中提出物质利益原则问题,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鼓励发展个人副业;改变中央过分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扩大地方经济计划和管理权力,有限地扩大企业经营管理权;主张向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向美国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与经验;发起利别尔曼建议的广泛讨论……在赫鲁晓夫执政期间,苏联总的经济实力还是有较大增长的。从1953年至1964年,农业产值增长70%,工业产值增长1.8倍,其中石油从5280万吨增长到2.4亿吨,增长了3.5倍,钢从3800万吨增为9100万吨,增长了1.4倍[23]。但是,赫鲁晓夫的改革虽有积极意义,却是不稳定的,有局限的,常常不能贯彻始终,有的有始无终,有的前后矛盾,以致最后不能实现预定改革目标,有的甚至与预期目的完全相反,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首先,赫鲁晓夫改革基本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他对苏联模式的弊端缺乏正确的认识;其次,改革过程中急于求成,对经济改革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因而把解决问题看得过于容易,有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常常考虑不周,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论证不足,未经试验,就仓促定案;再次,特别是改革过程中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而不是通过经济手段,有意无意地沿用旧的工作方法;最后,还有赫鲁晓夫本人好大喜功,鲁莽轻率和长官意志,特别是改革后期他对权力的滥用和个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