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对农业的新认识与农业体制的改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党对农业的新认识与农业体制的改革

赫鲁晓夫执政后期不顾苏联实际情况,随意提高生产指标,强行扩大玉米种植面积,农民的积极性重遭打击。农业生产以1958年为界,前5年呈上升趋势,后5年则每况愈下。1963年,农业歉收,谷物一下子比上一年减产3200多万吨。赫鲁晓夫于第二年被赶下台。

勃列日涅夫上台后,揭露和批判了赫鲁晓夫后期主观主义与瞎指挥所产生的各种恶果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加强了一些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勃列日涅夫在担任苏共最高领导后,向党中央全会作的第一个报告也是关于发展农业问题的报告。

第一,扭转了对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的认识。勃列日涅夫当权后,一反苏联历史上忽视农业的传统,把发展农业作为“全党全民的事业”、“一项战略任务”摆在了突出的地位。1965年3月24—26日,苏共中央召开全会,勃列日涅夫作《关于进一步发展农业的刻不容缓的措施》的报告。全会一致通过《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的刻不容缓的措施的决议》。《决议》分析了近几年苏联农业落后的原因: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经济规律,破坏集体农庄庄员和国营农场工人在提高公有经济方面的物质利益原则以及破坏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正确结合的原则;在领导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也表现了主观主义,这导致了在农业计划、拨款、贷款方面以及价格政策上的错误。对生产和文化生活的建设投资很少,没有很好地巩固物质技术基础。领导机构无根据的改组给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生产带来很大的害处,这种改组引起了工作中的不负责任和神经过敏的状况;在组织农产品的采购和收购方面存在严重的缺点;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提高耕作文明,提高土地的肥力,正确地利用灌溉地和排干地;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干部工作做得不好,不正确地对待专家,轻视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没有好好地利用科学成就和先进实践。《决议》指出:在短时间内纠正在领导农业方面所犯的错误是党、政和经济机关的最重要任务。勃列日涅夫在《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的刻不容缓的措施》中提出:“发展农业经济是全党全民的事业”。“为了解决这项全民性任务”,《决议》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改善农产品采购制度;加强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使科学和先进的实践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服务;进一步从组织上和经济上巩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提高党的农村工作水平。勃列日涅夫亲自主管农业,几乎每年年初都要召开苏共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农业问题,仅在其当政的头10年内就颁布了6000多项有关农业的命令、指示、规章和条例。

第二,改变了以往那种不肯为农业多花钱的传统,增加了农业投资。勃列日涅夫当政后,农业投资不断大幅度的增加。其特点,首先是投资幅度大,1965年至1982年的18年中农业投资达4708亿卢布,是1950年至1963年农业投资637亿卢布的7.39倍。其次是在国民经济总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1966—1970年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每年农业投资从前一个五年计划期的96.4亿卢布猛增到163亿卢布,增长70%,其占国民经济总投资的比重提高到了23.3%(“九五”计划期间占26%,“十五”计划期间占27.3%),1965—1979年的15年中,农业直接投资累计3263亿卢布,比十月革命后到1964年的47年中农业投资总和还多2.5倍。再次是农业投资中国家投资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七五”期间为57.3%,“八五”期间为59%,“九五”期间为63.8%[24]。

第三,恢复和改进部门管理体制。1964年11月,州和边疆区的工业党组织和农业党组织合并为统一的党组织,集体农庄——国营农场生产管理局党委会改组为区党委会,撤销以前在农业地区设立的工业党委会。与此同时,注意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1965年3月,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通过《关于提高苏联农业部领导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生产的作用》的决议,把下放地方和分散到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重又划归农业部。讨论通过新的《集体农庄示范章程》。(https://www.daowen.com)

第四,加强经济核算,运用经济杠杆刺激农业发展。勃列日涅夫时期注意用经济方法管理农业,国营农场开始分期分批地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制,集体农庄则实行有保障的劳动报酬制度。在这方面勃列日涅夫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多次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勃列日涅夫当权后,仅在1965—1975年的十年间大幅度提价就有三次,这一期间谷物的平均收购价格共提高了54%,棉花提高了62%,肉提高了99%,奶提高了94%,羊毛提高了50%[25]。其次,改变收购办法,降低收购定额并为农庄规定五年不变的固定收购指标,而且指标比较低,超计划出售的产品给予高于征购价格50%左右的奖励。再次,改变税收办法,降低税率。1961—1965年农庄纯收入所得税率平均为10%,1966—1970年降低为7%。最后,国营农场推行“完全经济核算制”和集体农庄推行“有保障的劳动报酬制度”,都取得较好效果。

第五,对个人副业生产采取稳定的鼓励政策。勃列日涅夫当政后立即停止了赫鲁晓夫后期限制、破坏农民个人副业的做法,1964年通过了《关于取消对集体农庄庄员、工人和社员个人副业的无根据限制》的专门决议。1969年颁布的《集体农庄示范章程》,对个人副业的范围重新做了规定。1977年庄员宅旁园地的种植面积已达593万公顷,副业生产的水果和蔬菜已占全国总产量的1/3左右,土豆相应占1/2以上,肉蛋也近1/3,农村个人副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

第六,把集约化当作整个农业发展的基本战略方针。农业集约化方针是赫鲁晓夫当政后期提出来的。勃列日涅夫、柯西金等人当政后,继续把集约化当作整个农业发展的基本方针。1966年苏共二十三大提出:“增加农产品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在生产机械化、电力化和化学化的巩固基础上实现农业的彻底集约化,并在自然条件不利的地区广泛开展土壤改良工作。”[26]到1980年,苏联农业企业拥有260万台拖拉机、71.5万台联合收割机、160万辆农用载重汽车,基本农活实现了机械化。1980年农业用电达1110亿度,占全苏总用电量的21%,农业生产中使用的电动机达1250万台。1980年苏联化肥产量超过1亿吨,化学农药产量达47万吨[27]。这一时期,农业发展的专业化和集中化明显,并加强了农业的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

总之,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农业政策有很大的改变。过去农业不受重视,这一时期成了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过去是农业为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让路,现在则要求各部门为农业发展开路;过去要农业贴补国家、贴补工业,现在则是政府和工业补贴农业。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农业不仅比斯大林时期,而且比赫鲁晓夫时期的农业面貌要好得多:从农业总产值和粮食产量看,在1953—1963年赫鲁晓夫当政期间,苏联农业总产值从410亿卢布增加到607亿卢布,增加了48%,粮食产量从9920万吨增加到10750万吨,增长了16.9%;而在1963—1982年勃列日涅夫当政期间,苏联农业总产值从607亿卢布增加到1274亿卢布,增长了109.9%,粮食产量从10750万吨增加到18677万吨,增长了73.7%。1956—1960年期间,由于赫鲁晓夫大开荒粮食产量突破了1亿吨大关,而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则突破了2亿吨大关,创造了苏联历史上的最高纪录。从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看,从1965年到1982年,农业固定资产增长了2.93倍,拖拉机拥有量从1960年的112.2万台增加到1982年的264.9万台,联合收割机从49.7万台增加到77.1万台,其他农业设备在此期间也增长一倍左右。从农民的生活状况看,1985年与战前的1940年相比,每个城市职工的实际收入增长了3.5倍,而庄员的实际收入增长了7倍。庄员和职工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1960年前者比后者低30%,1970年缩小为10%,1985年进一步缩小为10%,已接近城市职工家庭的人均收入水平[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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