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体制的改革
1964年赫鲁晓夫下台后,勃列日涅夫开始了长达18年的执政时期。在执政初期,勃列日涅夫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赫鲁晓夫下台后,取而代之的并不是某一个人的领导,而是一个“三驾马车”式的班子。勃列日涅夫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抓党的工作;米高扬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负责立法机关;柯西金任苏联部长会议主席,主持政府工作。1965年12月,波德戈内尔代替米高扬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此后,这一“三驾马车”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勃列日涅夫上台伊始,苏共就通过决议,规定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的职务“永远分离,不得兼任”,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都要严格地、绝对地遵守集体领导原则。鉴于赫鲁晓夫又一次重复了斯大林搞个人崇拜和独断专行的错误,1964年10月全会集体领导原则又被重新提出来,在勃列日涅夫执政初期,“三驾马车”的集体领导有效地发挥着作用。但1977年,波德戈内尔因不同意勃列日涅夫宪法的某些方面而被解职。1980年,柯西金也因在进行必要的经济改革问题上与勃列日涅夫发生分歧被解职。勃列日涅夫又像他的前任一样,把党、政、军大权集于一身,身兼苏共中央总书记、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苏联国防会议主席等职。
苏共中央于1964年11月举行全会,通过《关于把州、边疆区工业党组织和农业党组织合并的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有:为了加强党及其地方机关在共产主义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必须恢复按地区生产特征建立党组织及其领导机关的原则;在原被分为工业党组织和农业党组织的州和边疆区,恢复统一的州、边疆区的党组织,把州和边疆区的所有共产党员,不论他们是从事工业工作,还是从事农业工作,都联合在一起。边疆区、州的党组织建设统一的边疆区、州的党委会;把集体农庄国营农场生产管理局党委会改为区党委会,集中对各级党组织,包括该区的工业企业和建设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撤销以前在农业地区、州中心和共和国中心建立的工业生产(地区)党委会;1964年凡恢复的边疆区党委会和州党委会举行党的代表会议,选举相应的党的机关。苏共十一月全会,结束了赫鲁晓夫把党组织分为工业党和农业党引起的许多困难和麻烦。(https://www.daowen.com)
1965年苏共十二月全会通过《关于改组党和国家监察机关的决议》,把党和国家的监察机关改为人民监察机关,在各级党和政府领导下工作。1968年12月19日,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批准《苏联人民监察机关条例》,规定人民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党和国家机关系统地检查苏维埃机关、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执行党和政府指示的情况,以加强国家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它不监督党的机关工作,党的机关工作由党内监察系统根据党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此外,1966年的苏共二十三大对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作部分修改,有关党的体制的主要变动有四个方面:将中央主席团改名为中央政治局,设立中央总书记来代替中央第一书记;取消原有的苏共中央俄罗斯联邦局;规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中央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全苏党代表会议讨论重要问题;取消二十二大党章第25条关于更新和更换党的机关成员和党组织书记的比率的条款。
勃列日涅夫对党的领导体制的变动,主要是要消除赫鲁晓夫的影响,改变赫鲁晓夫推行的一些不得人心的政策和措施,显示出不同于赫鲁晓夫的作风。勃列日涅夫执政初期比较重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重要问题均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中央政治局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中央书记处也是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地方党组织也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和党委会议。二十四大至二十五大期间召开了215次政治局会议,205次书记处会议。二十五大至二十六大期间召开了236次政治局会议、250次书记处会议。从二十三大到二十六大召开了38次中央全会。但到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由于存在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废除了赫鲁晓夫时期的干部轮流制,苏共集体领导的体制遭到破坏,苏共体制的积弊日益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