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体制改革
勃列日涅夫和苏共中央在进行农业改革的同时,也在考虑如何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以实行“新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改革,70年代初以建立“联合公司”为核心的改革,70年代末以贯彻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新决议”为核心的改革,但所有这些改革中,实行新经济体制最为重要,也最有代表性。
柯西金是苏联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进行经济改革的主要设计者,勃列日涅夫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勃列日涅夫和柯西金在领导苏联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认真地吸取赫鲁晓夫鲁莽简单的教训,采取了先调查研究,后制定政策,先试点后推广的谨慎方法。虽然新领导停止实行赫鲁晓夫时期的某些不成功的改革措施,但没有从根本上否定改革的必要性,只不过一再强调要谨慎、稳定。1964年12月9—11日,在第六届最高苏维埃第五次会议上,柯西金强调要大大改善现行的计划和经济管理制度,全力加强对生产的经济刺激,认为扩大企业经营独立性,扩大企业经理、车间主任、工长的权力,采用经济核算,规定有经济根据的价格,提高利润的作用和物质鼓励是加速提高苏联经济的条件。1964年12月26日,苏联《消息报》宣布,从1965年开始,利沃夫5个工业企业试行利别尔曼建议。利别尔曼(哈尔科夫工程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亲自参加了制定试验方案的工作。试点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苏共中央决定在试点企业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新的经济改革方案。柯西金负责主持新经济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1965年9月27—29日,苏共中央举行全会。柯西金在会上作了《关于改善工业管理、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的报告,会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10月,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又颁布了《关于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的决议和《国营生产企业条例》。决定从1966年起,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工业企业中,分期分批地推行“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新体制”,即“新经济体制”。苏共中央九月全会根据柯西金报告通过的《关于改革工业管理、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的决议》阐述了推行新体制的原因和方针。改革的原因是:(1)工业中现行的管理组织结构、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的方法,不适合现代条件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2)在领导工业中行政方法盛行而排挤了经济方法,这是工业领导上的严重缺点。企业中的经济核算在很多方面徒具形式;企业在经济活动方面的权力受到限制。(3)给企业工作规定大量计划指标,这种做法限制了企业职工的自主性和主动性,降低了对改善生产组织的责任感。对工业工作者的物质鼓励制度使他们对改善企业工作的总结果关心不够,对提高生产的赢利率和改善工业产品的质量关心不够。(4)按地区原则管理工业使经济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的部门间的专业化和协作的可能性有所扩大,但同时却妨碍了部门性专业化和各经济区企业之间的合理的生产联系的发展,使科学远离生产,导致对工业各部门的领导的分散和层次繁多,使工作失去效能。《决议》阐述改革的指导方针是:“把统一的国家计划同企业的完全经济核算结合起来,把中央的部门性管理同共和国和地方的广泛的经营主动性结合起来,把一长制原则同提高生产集体的作用结合起来。”[29](https://www.daowen.com)
新体制的基本内容有:为了重新加强中央的集中计划领导,克服地方主义倾向,撤销赫鲁晓夫按区域原则建立的各地的国民经济委员会,重建被赫鲁晓夫撤销的中央各专业部。经过改组,在苏联部长会议下面重设了9个联盟工业部、11个联盟兼共和国部,把6个国家生产委员会和国家委员会改组为联盟兼共和国部,把2个国家生产委员会改组为联盟部,并建立了各部所属的总管理局、局、司和科学技术委员会等一整套部门管理机构。为了避免部门体制导致条条分割,苏联新领导强调,新的部门管理体制不是简单地回到原来的部,而是要把1957年前后两种不同体制的优点结合起来。办法是:总的按部门原则管理,同时兼顾地区原则,使加盟共和国享有比1957年以前更大的权限。缩减指令性计划指标,由原来的30余个减少为9个;提高利润和盈利率指标的地位,把以产值和成本为核心的旧指标体系改为以销售额和利润指标为核心的新体系;强调长期计划和企业本身的“响应计划”的作用,提高计划的科学依据。在保证国家对企业集中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性,以提高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企业在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方面,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和在企业内部管理、分配制度方面的权力得到相应提高。在企业建立生产发展基金,扩大银行贷款,实行基金付费,减少企业对国家的依赖,并通过利润提成等办法,实行一定程度的自负盈亏。主要措施有完善价格形成制度、实行基金付费制度、实行固定缴款、改革利润分配办法、提高银行贷款的作用等。在利润提成基础上,提高企业领导人和职工劳动报酬中奖金的比重,使其更加关心企业生产活动的集体成果和最终成果。企业的利润越多,职工的收入越多。为了提高物资技术计划管理的灵活性和提高企业的责任心,在坚持国家对主要物资计划分配制的前提下,发展各种形式的“批发贸易”,建立供求企业之间的长期、直接联系,减少物资调拨的中间环节和手续,提高经济合同的作用。同时还调整了工业品的批发价格。以上种种措施概括起来不外是两个方面:以缩减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标数量为中心扩大企业权力;以利润提成为核心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刺激。柯西金在向苏共中央全会所作的报告提出了经济改革的三个主要方向:制定一系列提高国家经济计划工作的科学水平的措施;提出一整套扩大企业和联合公司的经营自主性和主动精神,以及提高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基本经营单位的作用的措施;建立、巩固和发展经济核算制,用价格、利润、奖金、贷款等手段加强对生产的经济刺激。新经济体制的重点不在于组织形式的改变,而是工业领导体制内容本身的改变,在于加强经济管理的科学基础,完善计划工作,加强经济刺激,推行企业完全经济核算制。
新经济体制是分期分批逐步铺开的。到1972年底,实行新体制的工业企业43000余个,占工业企业总数的87%,占工业总产值的94%。未实行的主要是地方企业和实验厂。在推行“新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增添了一些新的改革内容和方法,主要有:谢基诺化学联合企业推行的裁员试验、兹洛宾建筑队的包工制、建立联合公司的试验等等。1968年5月,在莫斯科召开全苏完善计划工作和改进国民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围绕推行新体制问题提出了7大任务和109项建议。它不仅指出了改革的方向,而且在理论上有不少突破。“新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经济效果较为明显。1965年至1970年,苏联国民收入每年递增7.7%,工业劳动生产率每年递增5.7%,两者都超过了改革前的七五计划期间的增长率(分别为6.5%和4.7%)。整个工业企业的赢利率也从1965年的13%提高到1970年的21.5%。统计材料表明:从1966—1970年,工业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8.5%,其中甲类产品增长率为8.6%,乙类产品增长率为8.4%。这种情况在苏联工业发展史上是罕见的。全国工业总产值1965年为2294亿卢布,1970年为3473亿卢布,1975年达到5112亿卢布。1975年苏联的工业总产值达到美国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30]。这不得不归功于勃列日涅夫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的调整,特别是1965年开始的“新经济体制”改革。有人指出:“柯西金1965年的经济改革明显地推动了原地打转的国民经济。仅在随后的五年,工业生产就增长了50%,劳动生产率提高了32%(上一个五年计划共提高23%),消费品(即乙类产品)生产的增长幅度最后终于同过去总是被特别重视的‘甲类’产品生产的增长幅度相等。”[31]但在70年代以后,第九个五年计划(1971—1975年)期间国民收入、工业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率不但未能持续增长,反而下降。其主要原因是:首先,在经济改革中并未触动旧的指令性的高度集中控制的计划体制。其次,未能真正解决利用市场的问题。再次,除领导思想保守外,还有相当强大的保守和反对改革的社会势力。最后,苏联经济改革逐步走上回头路。到80年代初,即勃列日涅夫去世前,苏联的所谓新体制与旧体制差别已不大。最为根本的一条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此不仅没有改变,反而进一步强化。“新经济体制”改革并未根本触动传统体制,但是即使这样的改革也半途而废。“市场社会主义理论”遭到批判,传统体制的弊端进一步加重,到80年代初,苏联经济已濒临危机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