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的教学要件
2025年10月24日
三、普遍的教学要件
我就根据以上原理,规定中学国文教学方法。现在先订出一种普遍的教学要件,然后再逐类说明其顺序:
(一)预习、教授、结束,三者当平等注重。
(二)要自动的,不使学生处于被动地位。
(三)课内要有普遍性的,课外要注重个性的发展。
(四)预习要给予相当的材料,并指示其时间、方法和参考。
(五)教授要多讨论,多研究,多表演,多发问,使学生和教师处于需求和供给的分际。
(六)结束要注重学习对象的批评,分析法、综合法并用。
(七)低年级作文,课内时要严格限制——一小时——另于课外使其充分作长文,高年级则可一律课外作文。
(八)演说、辩论或谈话,当使普遍练习;练习时,注重态度、层次和修辞,但只能多诚恳的矫正,不可深刻的批评。
(九)文法、语法、文字学、文学概论、文学史等,均须和其他教材联络教授,务使趣味浓厚。
(十)学校或学生个人,须多购备关于文学方面的参考书——最好是有较大规模的文学图书馆。
(十一)学生有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质疑,教师均须负责解答,或负责设法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