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科学的教法
一、现在我们必须将已经论述过的关于科学、人文学科、德行和虔信的正确教学的一些分散考察集结起来。所谓正确教学,我是指将容易、彻底和快速结合起来的教学。
二、科学,关于自然的知识,包括内部知觉,它也和外部知觉一样需要附属条件,即眼、事物即观察的对象和赖以观察的光线。如果三者齐备,知觉就发生了。内部知觉的眼睛即头脑(mind)或理解力,对象是我们能理解或不能理解的一切,而光线就是必要的注意力。但是,正如外部知觉需要有一个确定的程序,以便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理解事物,如果要把事物呈现在头脑的面前使它能领悟它们,顺利地吸收它们,则内部知觉也需要有一定的方法。
三、凡是想要深入到科学的奥秘中去的年轻人,必须遵守下述四条规则:
(1)他必须保持他的心灵之眼的纯净;
(2)他必须观看放在他的心灵之眼近处的对象;
(3)他必须注意;
(4)他必须按照适当的方法从一个对象进行到另一个对象,因为这样进行他就能确切而顺利地理解每一个事物。
四、对于我们拥有的能力的大小,我们是无法控制的,因为神已经根据神的意志分配了这种理解力的镜子,即内在的眼睛,但是我们有能力不使它蒙上尘埃或变得模糊不清。所谓尘埃,我指的是头脑中无所事事的、无益的空虚的消遣。因为我们的头脑经常在活动,像不停转动的磨石,并且由它的仆役即外部感官从各方面提供材料。但是,除非监察长即理智不断保持警惕,提供的就是无用的材料,为提供糠壳、稻草或沙子,而不是谷子或麦子。这样就会产生这种情况,像磨子一样,每个空隙都是尘埃。所以,如果年轻人能避免无价值的休闲而在有点价值、有点用处的事物上受到熟练的训练,这个内在的磨子即头脑(它也是一面镜子)就能防止尘埃污损。
五、为了使镜子能及时地接受对象的印象,必须使这些对象是完整的、可见的,并且放在眼前适当的地方。云和类似的没有稳定性的东西在镜子上只留下淡薄的印象,而不在眼前的对象则根本没有印象。所以,摆在年轻人的智力面前的事物必须是真实的事物,而不是事物的影子。我重复一遍,它们必须是事物。我所说的事物,是指确定的、真实的、有用的,能在感官和想象力上留下印象的事物。但是,只有把它放在近处时,才能留下这种印象。
六、由此可引导出一条教师的金科玉律。一切事物都应当尽可能放在感觉面前。一切可见的事物都必须放在视觉器官面前,一切能听见的事物都必须放在听觉器官面前。气味必须放在嗅觉器官面前,一切可尝的和可触摸的东西都必须分别放在嗅觉器官和触觉器官面前。如果一个对象可以同时在几种感官上留下印象,则必须使它与几种感官接触,虽然有第八章第七条原则中包含的限制。
七、对此有三个有说服力的理由。第一,知识的开端必定永远来自感觉(因为,如果不是首先来自感觉,理解力就什么东西也没有)。于是,无疑地智慧的开端不应存在于仅仅学习事物的名称之中,而应存在于对事物本身的真正知觉中!只有事物已经被感觉掌握时,文字才能履行其进一步解释的职能。
八、第二,科学的真实性和确定性有赖于感觉的证明者胜于任何其他证明。因为事物本身直接对感觉产生印象,而对理解力的印象是通过感觉间接产生的。这一点从下述事实可以证明。来自感觉的知识立刻就可以相信,而来自先验的推理或来自别的证据的东西则永远要求助于感觉。我们不相信从推理得出的结论,除非它能由展示的实例加以证明(它的可信性有赖于感性知觉)。没有人会相信别人的证明而不相信他自己的感觉的体验。于是,科学愈是依靠感性知觉,就愈是确定可靠。所以,如果我们想要把真实的、确切的有关事物的知识传授给我们的学生,我们就必须特别注意要利用实际观察和感性知觉学习每一项事物。
九、第三,因为感觉是记忆力的最可靠的仆人,如果感性知觉的方法能得到普遍应用,将导致把一旦获得的知识永远保留在记忆中。例如,如果我尝过一次糖的味道,看见过一只骆驼,听过一次夜莺唱歌,或去过一次罗马,而且随时将事实小心地印刻在记忆中,一些小事情也会保持新鲜的记忆。因此,我们发现,儿童从图片容易学习《圣经》上的和俗世的故事。事实上,谁只要看见过一次犀牛(即使是在图片上)或亲身经历过某一事件,他就能描绘出这个动物,在记忆中记住这一事件,比听别人向他描述六百次还要容易得多。所以,普劳图斯[1]有句名言:“百闻不如一见。”荷拉斯也说:“从易变的耳朵听来的东西在头脑中留下的印象,不如亲眼看到的和观察者亲自贮备起来的东西在头脑中的印象深刻。”
同样,谁看过一次人体解剖,就能比阅读最详尽的解剖学论文但从没有实地看过解剖演示的人更确切得多地理解并记住人体各部的相关位置,因而谚云:“眼见为实。”
十、如果对象本身不能得到,可以使用它们的替代物。可以编制复制品和模型以供教学之用。同样的原则也可用于植物学教师、几何学教师、动物学教师和地理学教师,他们应当用雕版画解释对对象的描述。在物理学教科书和其他教科书中也同样应当这样做。例如,如果采用下述办法,就可以用视觉上的演示很好地讲解人体。要弄到一副骨架(或像大学中通常保存的那种骨架或木制品),在框架上放上肌肉、腱、神经、血管、动脉和肠子、肺、心脏、膈和肝。这些东西应当用皮革制成,里面塞以羊毛,大小适度,放在应该放的地方。在每个器官上应写上名称和功能。如果你把学医的学生带到这个结构面前,逐个地给他们讲解每一部件,他们就可以毫不费力地领悟一切细节。从那以后,他们就可以理解自己的身体结构。应当为每一部类的知识准备类似的构架(即是说,在不能得到事物的原型时),应保存在学校中供随时使用。当然,制造这种模型要费钱、费力,但其结果会使这种努力得到丰厚的报偿。
十一、如果有人怀疑,是否所有的事物都能用这种办法放在感觉面前,甚至精神上的和不在眼前的事物也能如此(天上的、地狱的或海外的)。那么,让他记住,神已经用这种办法协调地安排好一切事物,使较高级的存在物可以用可见的代替。这可以在符拉特[2]的《大微观宇宙》中看出。在该书中,风、雨、雷的起源被描述得使读者如同亲临其境。毫无疑问,它甚至可以达到比这里的展示更具体更容易的演示效果。
十二、关于感觉对象的代用物就说这些。我们现在必须说到光亮,没有它,就会使呈现在眼前的对象没有用处。教学艺术的光亮就是注意力,靠注意力,学习者可以使他的头脑免于散漫,能接受放在他面前的一切事物。在黑暗中,或者如果闭上眼睛,任何人都不能看见对象,不管对象离他有多么近。同样,如果你对一个没有注意的人说话,或者给他任何东西看,你不可能在他的感官上留下印象。这点可以从下述情况看出:有些人在呆呆地默想时,注意不到在他面前发生的事情。所以,谁如果想在夜晚将某物给别人看,就必须提供光亮,还必须擦亮对象物使之发光。同样,一个教师想要给被无知的黑暗掩盖的学生以知识去启发他,就必须首先激发他的注意力,使他以贪婪的心志吸收知识。怎样做到这点,我们已在第17章和第19章的原则一中说明。
十三、关于光就说到这里。我们现在要说到,如果要使印象确定无误的话,将对象呈放在感觉面前的方式。如果我们考虑一下实际的视觉过程,这是容易理解的。要使对象被看清楚,必须:(1)把它放在眼前;(2)不太远,而是在一个合理的距离;(3)不是侧面放着,而是正放在眼前;(4)对象的正面不要转过去,而是直对着观察者;(5)眼睛先观看对象的整体;(6)然后进而辨认多个部分;(7)观察这些要依序从头到尾进行;(8)注意到每一部分和一切部分;(9)直到将它们的主要属性全都掌握。如果这些要求得到遵守,视觉的进行就会是成功的。如果忽略一部分,成功就只是部分的。
十四、例如,如果一个人想读一封朋友寄来的信,必须:(1)把信呈放眼前(因为,如果没有看见它,怎么能读?);(2)把信放在离眼睛有适当距离的地方;(3)它正面放在眼睛的正前面(因为,如果只是侧面,就会看不清楚);(4)上下的方向要放正(因为如果倒放在眼前或侧放在眼前,就不能读);(5)信的一般特征,如地址、寄信人或寄信日期必须先看(因为,如果不先知道这些事实,信的特殊内容就不能正确理解);(6)然后读信的其余部分,不要遗漏任何内容(否则,就不能知道全部内容,也许将最重要之点遗漏了);(7)必须依次读下去(如果东读一句,西读一句,感觉就会弄混乱);(8)在开始读下一句以前,每个句子都必须掌握(因为,如果囫囵吞枣地快速读下去,就容易使有用之点从头脑中溜掉);(9)最后,当全信读完以后,读信者可以进而分辨哪些点是必要的,哪些点是不必要的。
十五、教授科学的人应当遵守这些要点,它们可以用九个非常有用的概念来表达。
(1)必须教需要知道的东西。如果不是把需要的东西放在学生的面前,他怎能获得关于它的知识呢?所以,但愿从事教学的人谨防向学生隐藏任何东西不让他们知道,无论是出于故意,如嫉妒者和不正派者所为,或者由于漫不经心,如像敷衍塞责地履行其职责的人所为。两件必要的事就是正直和努力工作。(https://www.daowen.com)
十六、(2)凡所教的东西,应当教以它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和某种确定的用途。
这就是说,学生应当懂得,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来自某种乌托邦的幻想或借自柏拉图式的理想,而是我们周围的事实之一。恰当地熟悉它们在生活中大有用处。这样一来,他们的精力和正确度就会增长。
十七、(3)凡所教的东西应当教得简单易懂,不要用复杂的方法教。
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正面直视对象,而不是斜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眼睛没有看见它所注视的东西,而是把它弄歪、弄错乱了,应当将对象以其本来的特征放在学生面前,而没有被文字、隐喻和夸张之词所掩盖。这些手法,在对象是为了夸大或贬低、称赞或责备已经知道的东西时,是有用的。但如果要获得的是知识时,就应当避免这些手法,而应当将事实明白地提出。
十八、(4)凡所教的东西必须联系到它的真正本性和它的根源,即是说,通过它的原因来教。
如果要学习事实的真正本性,这是最佳的认识方法。因为,如果不使事实的真正本性彰显出来,这不是认识,而是谬误。事实的真正本性在于产生事实的过程中,如果该事实显得有些因素不是该过程的原因,显然是有某种错误理解。一切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原因。所以,根据下述原理:“知识在于牢牢地把握原因”以及“原因是理解的向导”,说明任何事物的原因等于就是如实地揭示该事物的本性。通过对产生对象的过程的认识,就能最正确、最容易、最确切地认识对象。如果一个人想读一封信,他就像写信时那样拿着信,因为如果拿倒了或拿着侧面,就难以读一件文书。同样,如果从产生事实的过程说明事实,就容易被准确理解。然而,如果教师颠倒了自然的顺序,他肯定就要把学生弄糊涂。所以,教学中运用的方法应当以自然的方法为基础。先导的在前,跟进的在后。
这个方法的理解已在第16章的原则六中说明。
十九、(5)凡是要学的东西,必须首先解释它的一般原理,然后才考虑它的细节,而不是在那时以前。
这里的理由已在第16章原则六中说明。我们通过解释对象的主要性质和非本质的特性而描绘出对象的总的概念。主要性质是由什么、哪一类、为什么这些问题展示出来的。“什么”这个问题包括名称、种、功能和目的。“哪一类”的问题包括对象的形式或实现其目的的方式。“为什么”这个问题包括使对象适应其目的的动力。例如,如果我想给学生一个关于人的总概念,我应当说,人是(1)神的主要创造物,注定了要主宰其他生物;(2)赋有选择和行动的自由,使他用智慧指导他的选择和他的行动。这只是关于人的总概念,但是它触及了问题的根本,说出了关于人的一切主要的事情。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加以他的非本质的特性,但仍然是属于一般性的东西。这就要问,从什么源头来的?从何处来何时来的?然后你就可进而涉及他的各个部分:身体和灵魂。身体的性质可以通过器官的解剖演示出来,灵魂的性质则要靠检查它所具有的职能。这一切都必须按恰当的顺序进行。
二十、(6)对象的各个部分,即使是最小的部分,都必须无例外地联系到它的顺序、地位和相互之间的联系来学习。
每个部分的存在都是有它的作用的,有时较大部分的力量还有赖于较小部分的力量。可以肯定,在钟表里面,如果有一根针断了或弯曲了,或滑出它应该在的位置,整个钟表就会停下来。同样,在一个活的身体中,失去一个器官就可能造成死亡。在一个句子中,往往是一个最小的词,如前置词或连接词是整个句子所系。所以,关于一个对象的完美的认识,只有在认识了它的各部分的性质和功能之后才能达到。
二一、(7)一切事物的教学都必须有连续性,一个时间内不要教两件以上的事。视觉器官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三个对象。[3](可以肯定,读书的人不可能同时看着两页,不,甚至不能同时看两行,虽然它们挨得很近,也不能同时看两个字,也不能同时看两个字母,只能是连续地读。)同样,头脑一次只能领悟一件事。所以,我们在从一件事转向另一件事时应当有明显的停顿,以便不致使头脑负担过重。
二二、(8)在彻底理解每一门学科以前,我们不应当放弃任何一门学科。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顷刻之间完成。因为每个过程都包含有运动,运动都包含有相续的阶段。所以,学生在彻底掌握一门科学并意识到已彻底掌握以前,不应在一门科学的任何一点上停留下来。使用的方法就是在第18章原则十中提出的“多问、记住答案、以所记者教人”。
二三、(9)着重点应放在事物之间的差别上,以便使获得的知识清晰、明显。备受称赞的下述格言蕴含着深刻的意义:“善于辨别的人就是优秀教师。”因为,有太多的事实使学生不知所措,有太大的变化使他们晕头转向。所以,必须有补救的办法。在前一种情况下,用一件接着一件地进行的办法;在后一种情况下,仔细考虑自然中存在的差异,永远要说明白一物在哪些方面与另一物不同。这是能教给明显的、清晰的、确切的知识的唯一方法,因为自然界的对象物的多样性和现状决定于它们所特有的属性,正如我们在第18章原则六中所提示的。
二四、指望所有的教师在进入教学专业时都具有必需的技巧,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将学校中所教的科学按照前述的法则绘出图表。有了这种图表,教师就不难达到目的。因为,如果法则得到认真地遵守,毫无疑问,任何人只要得到允许进入皇宫并在那里待上一段时间,他就能顺利地没有任何困难地熟悉宫中的全部内容,它的图画、雕塑、地毯和其他装饰品。同样,一个年轻人如果被允许进入这个世界的剧场,他也同样容易用他的慧眼洞察自然的奥秘。从此,他就会睁眼细看,徜徉于神的作品和人的作品之间。
[1]普劳图斯(Titus Maccius Plautus,254?—184BC),罗马喜剧作家。
[2]符拉特(Robert Flutt,1574—1637),出生于肯特郡的米尔革特,曾去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旅行,最后定居于伦敦,在该地行医。在物理学上他有一些怪诞的观点,认为化学的根本原理可以在《圣经》中找到。他也是《宇宙气象学》一书的作者。
[3]荀子:“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