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君宪论对政局的不同影响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 不同的君宪论对政局的不同影响

清统治集团内部对于君主立宪的三种不同意见与晚清政局有着密切的因果联系,是晚清政局在统治集团内部的不同反映,并伴随国内形势、特别是国内政局的演化而嬗变。同时,它们又对政局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其中最显著而直接的影响,就是速行君宪论促成了清廷“仿行宪政”的国是及其缓慢发展。

清廷继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后,又进行了数年的新政,清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曾一度认为清廷的变法新政已达顶点,再无可以举办之事。为此,她曾询问“旗人三才子”之一的端方:“新政已皆举行,尚复有未办者?”[107]事实上,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力行新政的内容也确实达到了其所能允许、接受的临界点,再向前跨越一步,即将有可能从根本上危及其政治统治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庚辛新政期间,有部分在野人士重新议论立宪法、开国会,部分清政府官员也开始倡言君主立宪问题。但这一议论不仅未引起统治集团的普遍重视,而且同戊戌变法一样,仍有随时被压抑下去的危险。

日俄战争前后,由于统治集团内部相当数量的官员加入倡言立宪的行列,“不数月间,立宪之议,遍于全国,盖至是而中国立宪之机,直如火然泉达,有不能自己之势焉。”这才使立宪之说从不可容忍的“异端邪说”,变为可以公开议论的政治话题,脱离了可能被封建顽固派肆意扼杀的命运,逐渐成为影响清廷的政治思潮和直接影响政局发展的政治理念。不久,促成了清廷派员出洋考察政治之举。

考察政治大臣归国后,由于顽固势力的反对,“立宪之局,几为所动”。但考政大臣们通过被召见时的应对奏陈,终于使清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公开表明“只要办妥,深宫初无成见”[108]的不反对改行宪政的政治倾向,将清廷推上了预备立宪的道路。这对改变部分统治集团官员怀疑、观望于君主立宪政体的政治态度,转移君主立宪政体之视听乃至政局的发展趋向,都无疑具有重大的影响。

清廷否定丙午官制改革方案后,曾一度有意中止立宪进程。就在这时,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发动了多次反清武装起义,特别是1907年7月徐锡麟领导的安庆起义,简直使清统治者感到震惊。汹涌的革命形势给了清统治者以有力的一击,不但使清廷意识到在仿行宪政的道路上停顿下来,比硬着头皮走下去更危险;也使统治集团内部的速行君宪论者强调的立宪消弭革命论再次抬头,在统治集团内部再次激荡起速行君主立宪的波澜。速行论者如袁世凯、端方、程德全等纷纷上奏,警劝清廷在反清革命日趋高涨之时,亟应“俯从多数希望立宪之人心,以弭少数鼓动排满之乱党”,完全“不必惩祸变而悔新政”。[109]

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并宣布了九年预备期限。从中国近代革命史方面看,《钦定宪法大纲》当然可以被斥为“欲假此名义……以巩固其万年无道之基”;[110]但从中国近代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史等方面来看,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大纲,尽管清廷的九年预备立宪清单,事实上是“鲁莽灭裂,不成片断”,“听其言则百废俱举,稽其实则百举俱废”,[111]尽管资政院可以被讥弹为“非驴非马之议会”,咨议局议案往往“见厄于政府”,[112]但它毕竟是清廷预备立宪的物化结果,是中国历史上所未曾有过的“新的东西”,使清廷在迈出每一不情愿的立宪步伐后,都难于完全倒退回去。正如缓行论者所担心的那样“人情易动,则靖之实难,民智已开,则愚之无术”,[113]清廷之所以在1907年后,能继续鹅行鸭步,蹒跚徘徊于君主立宪的道路上,革命形势的逼迫,在野立宪派的吁请,固然是极重要的原因,但统治集团内部的速行君宪论者的不断陈请,无疑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同样,1910年10月,清廷被迫缩短预备立宪年限,统治集团内部的速行论者也发挥了不容低估的作用。由云贵总督李经羲主稿、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十八省督抚联电要求立组内阁、明年召开国会,使清廷意识到自己处于孤立境地,绝难如1907年至1908年那样,以打击、解散政闻社的方式杀鸡儆猴,将在野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镇压下去;也不能如对待前两次大请愿时那样敷衍搪塞了事。清廷在缩改立宪期限的上谕中强调“此次缩定期限,系采取各督抚等奏章”,[114]并非完全是清廷的自我解嘲,也并非完全出于冷却在野立宪派喧哓不已的请愿热情、阻止其再次请愿的隐忧。这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统治集团内部速行论者在速开国会,立设内阁等问题上的促进作用。他们不但促成了清廷决定仿行君宪政体,而且促进了它的缓慢发展,对晚清朝局、政局皆有重大影响。

然而,仅此而已。事实是,缓行君宪论对君宪进程、趋向、政局的影响,比速行君宪论要更大,更直接。(https://www.daowen.com)

早在考政大臣归国后,清廷讨论是否改行君宪政体,及何时宣示仿行宪政的国是的会议上,缓行论者就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缓行论者的坚持,该会议确立了“预备立宪而不能遽立宪”,“立宪之事,既如是繁重……则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115]的立宪基调,清廷的仿行宪政上谕,就是由缓行君宪论者荣庆主笔拟就的。[116]

1906年丙午官制改革方案上奏后,遭到最高统治者的否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缓行君宪论政治影响的加强,当为极重要的原因之一。据赵炳麟说,在官制改革过程中,他曾连疏陈论“立宪精神全在议院,今不筹召集议院,徒将君主大权移诸内阁,此何心哉?”特别是他的《新编官制权属内阁流弊太多折》,紧紧抓住速行君宪论者奕劻、袁世凯不设议院、独设内阁这一关键问题,论析如是行之,必造成可能成为内阁正、副总理的奕劻、袁世凯专国局面。这一论点不但使专权独裁的慈禧太后大为“感悟”,[117]也使曾被袁世凯出卖过的光绪帝动容。时人说,此折“敷陈透彻,纚纚万言,两宫动色嘉纳,一时都下传诵殆遍”,[118]可见其政治影响之大。

君主立宪缓行论的另一代表人物军机大臣瞿鸿禨,虽未公开表露其对君宪政体和官制改革的政治主张,但却深悉袁世凯“欲乘机行责任内阁制,俾奕劻以总理大臣握行全权”之底蕴,故“短袁于太后,谓其专权跋扈”,并对其官制改革方案“隐沮之”。结果,“孝钦采鸿禨之议,仍用军机处制”。[119]

很明显,此时的缓行君宪论投合了清最高统治者的狭隘民族集权心理,对君宪进程和政局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丁未政潮中,奕劻、袁世凯等虽以权术阴谋将缓行论者瞿鸿禨、岑春煊挤下台,但缓行论的政治影响并未因此减弱。清廷后来不顾朝野立宪势力的呼吁,顽固坚持既定预备期限,似与缓行论者的政治影响不无关系。

我们仅以清廷对待各省立宪派联合进行的三次国会大请愿为例试析之。

第一次国会请愿时,清廷颁谕说:“我国幅员辽阔,筹备既未完全,国民智识程度又未画一,如一时遽开议院,恐反致纷扰不安,适足为宪政前程之累”,“夫行远者必求稳步,图大者不争近功”,“俟将来九年预备业已完全,国民教育普及”之时,定行降谕,“召集议院”。[120]完全是缓行论者的腔调。

第二次国会请愿时,清廷又颁谕重弹“宪政至繁,缓急先后之间,为治乱安危所系,壮往则有悔,虑深则获全”[121]的缓行论者的老调。

1910年10月第三次国会请愿时,革命风声日急,各省咨议局,绅、商、学各界再次赴阙请愿,十八省督抚也联名电请立组内阁、明年开设国会之际,清廷虽颁谕宣布“缩改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但仍坚持对预备立宪期限不得再议更张的缓行论主张,声称“应行筹备各大端,事体重要,头绪纷繁,计非一二年所能蒇事”,“急亦无可再急”。国民必须遵守“应循之秩序”。[122]而这一上谕又主要是采纳了缓行君宪论者陈夔龙的建议。[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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