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派初登历史舞台
1905年以后,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出现了第二次高潮。如果以1895年民族资本额的指数为100的话,那么,1906年、1907年和1908年的民族资本额则分别为692、425和487。清政府为了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拉拢部分资产阶级,于1903年颁布《奖励公司章程》,对集股五十万元至五千万元者,分别给予相应等级的顶戴,对于集股五千万元以上者,准为商部“头等顾问官,加头等顶戴”。[179]1907年的《改定奖励公司章程》降低了受奖的集股金额,规定凡集股二千万元以上者即可为商部“头等顾问官,加头等顶戴”。[180]同年颁布的《爵赏章程》又规定,将依据资本家“个人资本之大小,所用工人之多寡”,给予不同的爵赏。凡资本额二千万元以上者,可“特赏一等子爵”;一千四百万元以上者,可给予“一等男爵”;十万元以上者,亦可“奏奖五品衔”,[181]提高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社会地位,使他们可与相同品级的政府官员平起平坐。但是,伴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并不以此为满足,更为强烈地要求解除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跻身于统治阶级的行列,提出了迅速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主张。为此,他们在海内外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掀起了空前的立宪请愿运动。(https://www.daowen.com)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期间,外患日逼,民族危机日趋严重;国内政治腐败,阶级矛盾尖锐,反清革命风潮日涨日高。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以全国人民的代表自居,不但毫不含糊地提出了速开国会的政治主张,揭露清政府假立宪、真专制的真面目,弹劾军机大臣,论驳上谕等,表现出蓬勃向上的政治进取精神,而且提出了一系列颇具近代民主色彩的议案。这些提案、议案,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文教、风俗、地方事务等各方面。诸如速开国会、申明资政院立法范围、请赦国事犯罪人员、铁路公司适用商律、商办铁路非经国会协赞不得收归国有、著作权律、修正报律条文、修改结社集会律、改定教育法令、停止学堂奖励明定学位、制定地方学务章程、规定通俗教育、确定义务教育以谋教育普及、修正优待小学教员章程、推广私立法政学堂变通办法、全国中学堂改习兵操、采用音标试办国语教育、禁烟、禁赌、禁止妇女缠足、剪辫易服、改用阳历纪年、优待军人学生以资鼓励、广设宣讲所以开民智、振兴外藩实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