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是各种社会的代表”
资政院成立开院后,立宪派议员不再恪守封建专制制度下忠顺臣民的信条,而是将自己视为立宪国内具有法理地位的公民,时时以全国人民的代表自责。特别是在资政院的权限受到侵夺,议案不为清廷所重视时,他们就愈发强调“各位议员是各种社会的代表,以代表所议决之件,是全国公认的”,[201]“我们为全国人民的代表”,“如果政府不信用我们,就是不信全国人民”,[202]企冀以此向清政府显示自己阶级基础的广泛与牢固,加强其政治主张的力量,提高其在资政院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这些立宪派议员对自己所代表的阶级(当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颇具信心,坚信本阶级在资政院内必将取得最终胜利。面对清廷的专制淫威,他们常以请旨或自行解散资政院相示威。他们认为:既然资政院所议“事事皆空”,就不如解散为好。“我们回去也可以办学堂,也可以办实业,对于国家还是负责任的”。况且“中国有二万万男人,其中未必没有人强于我们,我们解散回去后,必会有人继起”。本届资政院“解散之后,三月五月以内还是要召集的。召集的议员同我们也是一样代表国民”。[203]
在核议地方督抚与本省咨议局的争议时,立宪派议员在一般情况下是抨击地方督抚而全力支持地方咨议局的。例如在核议湖南巡抚与省咨议局就发行公债一事的争议时,立宪派议员一致指斥“督抚在各省办事,向来是唯我独尊……并不晓得有监督的机关”。[204]明确指出湖南巡抚不经本省咨议局议决而擅发公债,不但是“违旨背法”,而且是“蒙蔽朝廷,巧行私意,上侵君权,下压舆论”,[205]强烈要求清廷给湖南巡抚一个“相当的处分”,以示儆戒。否则,不独“将来各省督抚更不以咨议局为意”,[206]而且“以后各省督抚那里有资政院在眼里”。[207](https://www.daowen.com)
与此同时,立宪派议员还多次呼吁资政院应尽快尽可能多地议决几个核议案,担当起咨议局坚强后援的任务。由此可见,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不但把各省咨议局的权能与资政院的权能同系于立宪政治之上,荣辱与共,而且俨然视各省咨议局为自己的组织基础,以各省咨议局的最高中央代表和后盾自居。
正因立宪派议员自视为“全国人民的代表”,自认为居于立宪国的最高立法和监督行政、与政府对等的合法地位,所以才敢于理直气壮地指陈政府的种种弊端,抨击军机大臣的颟顸顽固、贪庸误国。立宪派议员对清政府和军机大臣批评的激烈程度,是与清廷的政治态度及资政院内外的政治气候紧密相联的。一般说来,会议的前一阶段,立宪派议员对军机大臣虽不甚满意,并予以质询,但尚属平和。会议的后一阶段,清廷无视资政院权能的真面目逐渐暴露,所以发生了持续四十余日的弹劾军机大臣、议论上谕的风潮(参见第一章第四节第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