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历史的局限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期间,立宪派议员警于国际上外患日逼,愤于国内政治腐败,志于民族救亡强国,表现出蓬勃向上的政治进取精神。但是,他们毕竟是刚刚从封建地主阶级或官僚、富商中分离出来的知识分子,因而又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其政治上的软弱妥协性和历史局限性。
首先,他们对许多重要的政治议案不能始终坚持,往往使之不了了之,未能产生重大的实际社会政治影响。例如,他们提出了请求速开国会的议案,并在会上极力争取,但当清廷宣布预备立宪缩短至宣统五年,并决意以强力对付继续请愿的各省代表之时,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也只得屈服于封建专制的淫威,不再继续要求缩短年限,放弃了宣统三年召开国会的政治要求。又例如,持续了四十余日弹劾军机大臣的议案,在封建皇权的屡次压制摧锄下,立宪派议员的斗争锋芒渐钝,草拟数稿,屡拟屡否。首从弹劾军机大臣转而为请明定军机大臣责任;次改而为呈请申明枢臣责任并设责任内阁;再变而为只请设立责任内阁;又转而取消奏稿;最后终于再次通过了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折稿。
对此,一些立宪派议员颇为不满,胡柏年曾愤然说道,一件事情表决数次,“太不成事体”。[217]议员李素对此也颇感难堪,“我们资政院敷敷衍衍,反反复复,何面目以谢天下?”[218]但相当一部分立宪派议员于激愤之中,慷慨之余,不时流露出软弱无奈的情绪。他们虽曾以“不速开国会,互选资政院议员不承担新租税”[219]来要挟清政府;以“人民没有别的法子,只好拿出他的暴动手段来”[220]恐吓清政府,但是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以较为激烈的手段对付清廷的冥顽不灵,未能脱离国内外其他立宪派“一曰劝告,二曰要求”,[221]磕头请愿式的斗争轨迹。立宪派议员于邦华在第12次会议上,即曾对军机大臣毓朗乞求道:“甚望军机大臣一念国家全体之生命;二念我祖宗创业之艰难;三念皇上望治之殷勤;四念全国人民盼望国会之迫切。我们为议员的说话,对于现今的事情,无有别的办法,就是一腔热血而已。无识者往往说民气嚣张,其实人民盼望之切,多有说我们不能办一事者。但既为议员,自不能不抱一点诚心,我今替国民惟有对军机大臣叩头而已。”[222]
鉴于资政院屡次弹劾军机大臣而无效,一些激进的议员主张请旨或自行解散资政院,以示抗议和愤懑。但也有一些较为平和的立宪派议员出于种种原因,则要求再次上奏陈请,降心下气地宣称:“此次本院的上奏,必须以痛哭流涕之诚,出以悱恻缠绵之语”,[223]企冀以此感化清统治者,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立宪派议员既向往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又惮于激进争取,瞻顾徘徊,畏首畏尾的妥协心理。他们的政治主动性和进取精神,被其阶级的软弱性而桎梏甚至窒息了。犹抱琵琶半掩面的立宪派议员还大有人在。
其次,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出身经历、社会地位、政治态度相差无殊,同具君主立宪的政治信仰,在一系列重大政治问题上基本能保持大方向上的一致,特别是来自预备立宪公会的立宪派议员,“尤能行动一致”。[224]但是就资政院内立宪派议员整体来看,显然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领导,宗旨不明,意见纷杂,步调不一,严重影响了他们在资政院内外政治影响的发挥。例如,在讨论弹劾军机大臣的过程中,立宪派议员即明显地存在着继续弹劾军机大臣与不再弹劾军机大臣、而是请明定枢臣责任并设立责任内阁两种意见。而主张继续弹劾军机大臣者,又有力主弹劾军机大臣个人与弹劾军机处不负责任之别。意见分歧者在会上互相争论、辩驳,不但致使弹劾军机大臣的议案走了几次弯路,而且使一些立宪派议员因此心灰意冷,逐渐偃旗息鼓。直到会议结束后,立宪派议员才切感“有组织政党之必要”。[225](https://www.daowen.com)
再次,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虽以全国人民的代表自居,但实际上他们只是上层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们要求加速立宪步伐,除希冀以此刷新国内的腐败政治,改良专制政体,发展资本主义,抵御外侮外,另一个目的即是企图以此消弭资产阶级或人民的暴动行为。他们虽然有时也以人民“暴动的手段”去警告清政府,但实际上他们自己也同样为人民的暴动所震慑,认为这是“不得了的结果”,“非常之危险”,[226]要求清政府以最严厉的手段予以镇压。
1910年,江苏各地发生饥荒,时有饥民哄抢米粮事件。4月22日至24日,数千饥民,最多时达二万余人群至江苏面粉厂,哄抢粮米,“将厂内之麻袋及机器,焚抢殆尽”。[227]厂方开枪镇压,当场死毙9人,伤22人。饥民于仓皇逃避之时,又被淹身死7人。
两江总督张人骏得报后认为,此次事件系为饥民“聚众向海丰公司求食”,“饥民非盗贼可比,该公司理应善为理遣,乃辄轻率放枪”,[228]毙伤多人。张人骏担心于灾荒之年严厉镇压可能激成大变,因而主张以饥民徒手爬抢罪,从轻将为首者“满徒”,同时将厂方经理革职,并命厂方将开枪凶犯交出,讯明查办,以平民愤。
5月,海丰、赣丰、永丰三面粉厂在上海召开股东大会,议决具禀两江总督等,要求地方官府明确表态,如“将来再有围攻公司危急之时,文武应否开枪保护,公司应否开枪防御,抑应如永丰公司不准放枪,听其焚抢一空”,[229]表现出对官府的严重不满。资政院会议期间,立宪派议员亦纷纷指责张人骏等地方官对面粉厂“保护不力”,“一味摧残”,要求清政府从重惩处饥民,“为首绞立决,为从绞监候”,甚至“格杀勿论”,[230]其敌视人民的阶级本质暴露无遗。
再其次,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只是资产阶级立宪派中的一个方面军,他们于京都辇毂之下,虽能掀起阵阵政治波澜,与各省咨议局上下呼应,内外唱和,有相得益彰之妙,但其社会政治影响之大小,却不能不受整个立宪派力量与一般社会思想开化程度的制约。例如,资政院陈请速开国会的具奏案,与全国各省代表第三次大规模请愿相呼应(当然,部分清政府地方督抚、驻外使节的奏请起了主要的作用),才取得了迫使清廷缩短立宪期限的一定成效。正如《东方杂志》社论所说:“此次缩改国会年限”,系因东三省总督锡良、湖广总督瑞澂“有联合电请速开国会之举,请愿代表从而援之于下,资政院同时具奏,而此事乃告成熟”。[231]但是,当各省请愿代表被清廷强行解散后,资政院内部分激进的立宪派议员虽仍图作孤掌独木之举,但却不可避免地遭遇曲高和寡,水清无鱼之厄运。弹劾军机大臣的议案虽曾喧闹一时,但因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是孤军作战,屡难奏效。立宪派议员的能量与作用是十分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