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派的策略与妥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 立宪派的策略与妥协

由于民选立宪派议员与钦选议员、议长、军机大臣等社会政治地位殊异,既得阶级利益不同,因而在一系列问题上彼此间各逞词锋,甚至是激烈诘责或嘲讽。如在第27次会议上,立宪派议员刘春霖揭露指斥某些钦选议员“纯以趋附政府为宗旨”,会上“每每用调停主义”,会后则奴颜婢膝地于“昏夜叩权贵之门”,[208]因而导致资政院内部意见纷杂不一,屡次弹劾军机大臣而无效。在第26次会议上,钦选议员杨锡田公开反对剪辫易服,声称:“剪发易服非惟无益于中国,反使中国利权外溢……变改祖宗的制度,丧失自己的廉耻”。这种顽固论调一出,立即遭到立宪派议员的驳斥、奚落与嘲弄,“此是前三十年的话……本无可驳之价值”。[209]立宪派议员对资政院议长也是时有指摘,在第18次会议上,立宪派议员陶峻公开批评议长“故意袒护政府委员”,希望议长今后能“维持大局,勿存私见”。[210]

但是,资政院内的立宪派议员对于钦选议员、军机大臣,特别是议长,并非事事冲突,截然水火,而是因时、因事而有所节制,注意分寸的。这主要表现在“拉”和“逼”两个方面。

所谓“拉”,即是对钦选议员、军机大臣和议长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利,喻之以害,尽可能减少政治上的阻力,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在讨论是否弹劾军机大臣的会议上,立宪派议员雷奋说:“今天议决弹劾军机大臣的问题,二百名议员都应发表意见,不要存一钦选、民选的心事”。[211]立宪派议员陶峻也说,资政院内虽有钦选、民选两派议员,但“议院责任在维持国家安宁”,因为军机大臣不负责任,民选议员要弹劾他,想必钦选议员也不会“为军机大臣袒护而置国家安危于不顾的”。否则,国家灭亡了,“试问钦选议员还能坐在这个地方吗?”[212]在立宪派议员的鼓动争取下,资政院终于以112票(到会134人,每人1票)的绝对多数通过了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案。

立宪派议员对于军机大臣也不是自会议之始即激烈弹劾的。在讨论速开国会问题的第12次会议上,来院答辩的军机大臣毓朗堂而皇之地声称,速开国会之事,需“决于公论,方能筹策万全”。立宪派议员立即顺水推舟地争取说,天下人民无不企望速开国会,“就是军机大臣于此事大约无不赞成者……望军机大臣竭力主持,早日成全此事”。[213]但是到了后来,清政府及军机大臣们在实行立宪问题上不断敷衍延宕,立宪派议员大失所望,才开始日趋激烈地批评军机大臣“辅弼无状”,“挟天子以令诸侯”,“由立宪复返于专制”。[214](https://www.daowen.com)

立宪派议员对议长更是注意团结拉拢。在第15次会议上,立宪派议员罗杰要求议长通知军机大臣来资政院接受质询,阐明如此办法正是尊重皇上、民权和法律,如果“这回争得转”,不但于国家、议员有名誉,“议长亦有名誉”。[215]

所谓“逼”,即是立宪派议员利用在资政院内形成的不可逆转的政治舆论趋势,逼迫钦选议员顺从自己的政治要求。例如,在表决速开国会和剪辫易服的具奏案时,立宪派议员决然反对无记名投票法,而是坚持使用记名投票法。其目的十分明显,即不给钦选议员以阳奉阴违、含混搪塞的余地。结果,前案以全体赞成通过,后案以101票赞成,27票反对的绝对多数通过。就连庄亲王载功、贝勒载润等满族亲贵也因大势所趋而投票赞成剪辫易服。弹劾军机大臣的具奏案也是以起立表决的形式,以112人的绝对优势而获得通过。所以《公论西报》极力贬斥钦选议员于资政院会议期间,“不顾大局,如冷血动物而已,致使一切讨论均为民选”。[216]

资政院会议期间,立宪派议员无论是对钦选议员、议长,还是军机大臣,都是既有斗争抨击,又有拉拢利用的。尽管这种做法与其说是一种策略,不如说是更多地反映出立宪派议员的软弱妥协性。但是,立宪派议员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则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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