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礼制冰山的消解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 传统礼制冰山的消解

数千年来,中国一直处于政治制度先进、经济发达、思想文化进步的地位,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化,在东亚地区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宗藩国家关系体系,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伦理观念、礼仪制度等等。按照传统的宗藩礼制规定,中国的封建官员是不得与外国及外国使臣私自交接的,即所谓的“人臣无外交”。除与中国建立有宗藩关系的外国使臣外,中国的封建帝王是不接见外国使臣的。某藩属国使臣若被允准觐见,则必须对中国皇帝行三跪九叩之礼。近代以前,由于中西交通的不便与阻塞,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不了解世界大势,仍以传统的宗藩观念认识中外国家关系,将中国传统文化圈以外的一切国家,皆错误地看做是不知礼义的化外之夷;东渐而来的西方国家商人、殖民主义分子以及使团官员等,皆被视为向化输诚的“朝贡者”。

19世纪初,英、法、美等西方国家纷纷来到中国国门之外,要求按照资本主义世界的模式与中国建立起国家关系和商务关系。清统治者自然未能很快摆脱历史的局限,仍以传统的眼光看待这些陌生者。最初,清廷官员对外国人采取不屑一顾的鄙夷态度,既不与外国人,也不与外国政府发生任何关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满意于清廷的闭关锁国政策,于19世纪40年代以战争的形式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迫使中国与之建立起不平等的国家关系。

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等国的全权代表即曾与清廷就觐见清帝及呈递国书之事进行过交涉,但咸丰帝不久病死于热河,继位的同治帝年仅5岁,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等客观现实,使这一问题被迫搁置下来。

1860年以后,西方国家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强行向清廷首都派驻了公使。从此,中外之间围绕外国驻华公使觐见清帝的礼仪及呈递国书的形式问题展开了长期的礼仪之争,开始了中外外交礼仪艰难而曲折的从接触、错位,到趋同的过程。

1873年2月24日,即同治帝亲政的第二天,英、法、美、俄、德等国外交公使,一改过去单独交涉为公使团联衔照会总理衙门的办法,向清廷提出觐见清帝并面呈国书的要求。3月5日,该公使团再次照会总理衙门,声称入觐一事,“事情切要”,要求清廷与之商定有关觐见事宜。此时,清廷已无充足理由拒绝外国公使的觐见,由此开始了长达四个月之久的外使觐见清帝的礼仪交涉,其焦点是外国公使是否以跪拜礼觐见清帝。在此期间,中外照会往来,反复交涉,折冲辩难,最后以《简明节略》的形式,基本达成有关觐见的共识,但外国方面仍对其中某些条款表示“未足满恰”。[49]

6月14日,清廷颁谕:“谕内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住京各国使臣呈请觐见,呈递国书一折,现在赍有国书之住京各国使臣,著准其觐见。”[50]

1873年6月29日(同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日本国大使副岛种臣以作揖礼,西方五国公使以鞠躬礼,在紫光阁觐见了清同治帝。

此次觐见虽然只有半个小时,但却可以说是自1793年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华后中外礼仪之争的一个根本转折点。清廷虽与外国公使团“譬晓百端,反复辩诘,几于舌敝唇焦”,[51]但最后仍是被迫屈从于外国的压力,第一次同意外国公使不以跪拜之礼觐见清帝。这不但改变了有清二百年以来之“祖制”,同时也改变了数千年来的华夏礼仪“旧制”。中国传统的礼制冰山开始崩塌。

传统礼制的冰山虽已崩塌,但却未立时消解,中外之间在觐见礼仪问题上仍存在着重大的分歧。

首先是外国公使,特别新任公使是否具有要求清帝尽早接见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

1873年的觐见之后,外国公使团一直在要求清廷遵照各国惯例,随时接见外国新任驻华公使。而清廷则因担心外国公使可能在觐见时提出各种非分之请,许之不可,拒之不便,故而声称:为维护觐见的严肃性,觐见不可多行;外国公使新至中国,不得随来随觐,须如1873年五国公使同觐之例。

1890年,清驻英、法公使薛福成奏陈说,觐见属于交际的范畴,而具体的事务交涉则属于外交的范畴。西方各国皆“厚于交际”而“严于交涉”,“凡各国使臣初到,其君主无不接见慰劳数语,以示优待。使臣鞠躬而退,并不言及公事,此通例也”。外国公使对于“公见不言公事”的惯例,“断无不谙之理”,[52]因此清廷完全没有必要对外使觐见一事心怀疑惧。

薛福成的上述奏陈,基本上消除了清廷的隐忧,同时,外国公使又纷纷要求随时觐见。有鉴于此,光绪帝于1890年12月12日颁谕并照会各国公使,表示今后凡外国使臣来华,一律依国际惯例,尽快予以接见,接受国书。由此,已经出现了清廷在外交礼仪方面向国际礼仪过渡接轨的新变化。

1891年2月27日,经庆亲王奕劻等奏准,“嗣后,续到使臣,随到随见”,[53]而不是如1890年所说的“续到各使,按年觐见(即每年的正月岁见)”。自此,清帝随时接见新到任的外国公使,开始作为一种外交礼仪制度规定下来。当然,这一制度的确立,也包含有中国对外屈服的色彩。

其次是外国公使觐见清帝的地点问题。

早在1873年6月29日,英、法、俄、美等国公使在紫光阁觐见同治帝不久,即大呼不妙,颇有为清廷所愚的感觉。英国公使威妥玛提出,紫光阁乃清帝接见筵宴藩属国君主或使臣之地,各国使臣在此觐见清帝,有碍国体。其他各国使臣“为其摇惑,颇多未惬”,多次要求清廷变改觐见地点。

1890年春,德国公使巴兰德首先与总理衙门就此事进行实质性的交涉。各国公使所送的外交节略也声称:“紫光阁觐见,因有视为不合宜之故,将来觐见、贺年,另指他处”。[54]当时中外双方对于彼此的往还照会等,皆极慎重,外国使团“提出与中国外交署讨论之节略甚长,凡草稿记录及注释,皆加封贴印,备极珍重”,[55]以防对方改篡。

同年10月,巴兰德再次向总理衙门提出:今后必须改变觐见地点,其要求“牢不可破”,而各国公使“亦皆附和其议”。为此,总理衙门上奏光绪帝说:“臣等俯查西国通例,使臣所至之国,以呈递国书为通好之据,视为至重,且外国之待使臣,无不亲接国书,加以优礼”。外国使臣此次要求改变觐见地点,只是“拘于成见,并非故意抗违……措词尚属恭顺……可否于使臣觐见之时,另易他处,俾释怀疑之见而纾就日之忱”。光绪帝朱批“依议”。[56]

最初,清廷是选择了北海团城的承光殿,奥匈帝国及英、德、比各国使臣都曾在此呈递过国书。但是,1894年法国新任驻华公使施阿兰来华后,向清廷主管外交事务的庆亲王奕劻提出:承光殿“不是位于皇宫以内”,表示自己将不去此殿呈递国书。当时,正值中日战争期间,清廷在外交上需要得到西方各国的支持,因而很快同意将外国使臣觐见清帝的地点改在皇宫内的文华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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