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财政的三次危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清廷财政的三次危机

在有关中国近代史的教科书中,一般皆说到鸦片战争前夕,清政府的财政拮据,入不敷出。其实,整个道光朝的财政并不十分紧张窘困。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年财政收入大多为略高于支出,收支相抵,尚有些许结余,且部库积有岁储之银。道光朝与康雍乾各朝相比,只不过是其库储之银有较大的减少而已。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由于战费的消耗和支付战争赔款,财政日趋紧张,但至1850年,清政府尚有800万两的库存可供支用。也就是说,清政府尚有一些老本可吃,尚不存在现实的财政危机。

太平天国时期,清政府经历了第一次较为严重的财政危机。1853年3月,太平天国定都南京,起义形势如火如荼,席卷东南各省,并向北方发展。清政府不但税收因战事而锐减,而且各省筹剿、筹防,开支继续有增无减。为此,清政府官员于1853年初上奏清帝称:“盖天下财赋,东南为顷者,金陵失守,安徽、两湖等处又皆蹂躏无余,岂能复为征税?计今年收入所亏又不下千万……思之实可惊心……现在户部库所存不过支三、四两月,兼之道路梗塞,外解不至,设使一旦空虚,兵饷亦停,人心猝变,其势岌岌不可终日。”[77]7月21日,清户部又奏报咸丰帝说“军兴三载,靡饷已至二千九百六十三万余两”,每年高达近千万两之多,“现在(户)部库,仅存正项待支银二十二万七千余两。七月份应发军饷,尚多不敷”。[78]11月27日,清军军费又开销了1000万两,咸丰帝上谕称:“军兴三载,征调频仍……比年内外拨军需不下四千余万两”,[79]而当时清政府的年收入也不过为三四千万两。也就是说,此时清政府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若不采取有效的增收措施,清财政即有崩溃的可能。

咸丰帝一面实行各种节流办法,如“议停文武官俸,议减外吏养廉,议暂停各衙门公费,议暂停铺租房屋”等;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广开财源,如开征厘金,“议借征山西、陕西、四川三省钱粮一年。议铸大钱,开官钱局,其所以撙节之而筹计之者,几无微而不至”。[80]且不论上述财政措施给中国的社会带来多么巨大的消极影响,清政府毕竟因此而暂时渡过了这一难关,使其财政免于崩溃。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除征收厘金外,海关税收也不断增加。不数年后,以太平天国为代表的大规模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其财政开支相对减少。这样,在所谓的“同治中兴”、“同光新政”期间,清政府的财政状况有了很大好转。特别是中法战争后的1885年至中日甲午战争前的1894年,是中国近代史上少有的“和平”时期,因此清廷财政也出现了中国近代史上少有的充盈局面。自1885年至1894年,清廷的财政盈余平均每年约为600万两,盈余最多的1891年竟达1032万两,盈余最少的1886年盈余271万两。就是发生中日甲午战争的1894年,尚盈余75万两。(https://www.daowen.com)

甲午中日战争后,清政府经历了第二次较为严重的财政危机。

在历时近一年的甲午战争中,清政府耗费军费约6000万两白银。战败后又需对日赔款及支付赎辽费2.3亿两白银。这笔费用共计约为3亿两白银,几近当时清政府四年财政收入的总和。这样巨大的财政负担,不但靠清政府的正常财政收入是绝对难以偿还的,即使清廷如同太平天国时期那样开源节流,采用鬻官卖爵、铸大钱、发票钞等非常手段,也是难以偿还的。清政府的财政,已由较为严重的危机走向崩溃的边缘,若不采用极端的措施,其财政崩溃绝难避免。清政府最终饮鸠止渴式地大借附加有苛刻政治条件的外债,暂时避免了财政上的崩溃及可能随之而来的政治垮台。

义和团运动失败以后,清政府经历了第三次较为严重的财政危机。

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需对英、法、美、俄、德、意、日、奥、荷、比、西十一个国家赔款4.5亿两白银,本息共达9.8亿两,清政府的财政又一次濒临彻底崩溃。清政府通过增收各种苛捐杂税,滥发铜元和钞票,大量出卖国家利权,大借外债等手段,才使其危如累卵的财政免于彻底崩溃。

清政府在中国近代虽经历了三次较为严重的财政危机,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几近彻底崩溃,但事实上却并未崩溃。然而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的财政无可挽回地彻底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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