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间的小曲
二、民间的小曲
明清时期的小曲一般是指南北曲以外的各种民间歌曲。它在民歌的基础上,从演唱方式、乐器伴奏等方面进一步丰富而形成的较多流行在城市的歌曲形式。它构成了明清市民文艺生活的重要成分。小曲的“小”,与结构规模上的大小无关,是指它的曲调形式较为简单而已。小曲在民间的俗称很多,如俗曲、但曲、市井小令、时调、清曲等。
小曲在明代主要以只曲的形式流行,故王骥德在《曲律》中有说“市井所唱小曲”[1]。到了清代,小曲在艺术形式上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内容的丰富促使形式向多样化发展。除了单曲的重叠反复、衬字叠句的增加、虚声帮腔的运用、变体的大量产生以外,又出现了多曲联套和“带过曲”的形式。清代,除了承自前代的小曲以外,以“某调”为牌名的民问小调亦渐次盛行,且多具地域性。
小曲的题材内容十分广泛多样。它反映农人市民、江湖艺人、僧侣妓女、商人贩夫甚至流氓乞丐等各阶层人们的社会生活,表现各地风土人情、历史演义,故事传说,甚至是自然常识、游艺娱乐都被揉进小曲。最为多见和最具价值的,当推那些表现爱情的曲辞。这与明清之际发达的商品经济下,日益壮大的市民阶层对在民俗时调中突出表现出摆脱封建礼教藩篱,寻求个性解放的倾向是分不开的。男女爱情生活的描写成为当时世态风情变异的标志。恋爱婚姻、离情别绪、忆念相思,还有对变、负情的谴责,在小曲中皆有充分表现,反映出当时的追求恋爱自由的社会心声。其中虽不乏庸俗色情的成份,但也有反抗封建礼教、追求婚恋自由的内容。民歌小曲的流行在当时曾引起社会舆论的巨大反响,俗曲被视为“诲淫导欲”之作。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有识之士从反礼教、尚真情的角度对俗曲加以赞扬,如明冯梦龙谈山歌时所发“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的名言,是从“尚真”的角度给予肯定。冯梦龙搜集编选的民歌集《桂枝儿》《山歌》,搜集歌词八百余首,对民歌小曲的流传、保存起了重要作用。
冯梦龙[2]的《山歌》是明代民歌歌词集,共十卷,辑录俗曲作品三百八十余首。所录多为吴地情歌,基本上是根据作品的内容和体裁进行的分类。前四卷为“私情四句”,第五卷为“杂歌四句”,第六卷为“咏物”,第七卷为“私情杂体”,第八卷为“私情长歌”,第九卷为“杂咏长歌”,第十卷为“桐城时兴歌”。《山歌》十卷中肯定还存在许多其他的曲调,除了上述提及的曲牌外,像今天浙江、苏南、苏北、上海的民歌可能与当时的曲调不会相差太远。因为,明代的一些民间音乐曲调被清代继承了下来,而我们对清代一些民间音乐的承继关系比较清楚,也清楚明代的有些作品流传至今的情况。因此,虽然那个时期的谱例音响已很难还原,但至少我们能够采用这样一种方法,从今天的民歌中,选择曲调与明清俗曲歌词相配,来考察明清时期浙江俗曲的样貌。如《青丝鸟》:“青丝鸟,各自飞,飞来飞去娘家嬉”等浙江民歌,由三、三、七词格构成的作品,在冯梦龙辑录的俗曲作品中很多。把两者加以比较,其内容和情绪都较合适,因此,冯梦龙辑录的这类俗曲作品也可填入上述的曲调之中去。(https://www.daowen.com)
青丝鸟
明清时期,浙江的时调俗曲发展到了高峰。除了冯梦龙《山歌》对当时“吴歌”的记载外,在民间流行的俗曲主要有:闹五更、寄生草、罗江怨、干荷叶等。这些俗曲名目大都可以在清乾隆六十年成书的《霓裳续谱》和嘉庆年间成书的《白雪遗音》中找到。
注 释
[1].王骥德.曲律·三卷“论小令第二十五”[A].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四)[C],1959:133。
[2].冯梦龙(1574-1646),明文学家。字犹龙,别署尤子犹、顾曲散人、墨憨斋主人。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曾任寿宁知县。其思想多为市民意识,又受李贽等人影响,重视小说、戏曲、民间文学,毕生从事通俗文学搜集、整理、编纂工作,贡献很大。辑有话本《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民歌集《挂技儿》,散曲集《太霞新奏》,笔记《古今谈概》等。又曾改写小说《平妖传》《新列国志》。戏曲创作有传奇《双雄记》,并修改汤显祖、李玉诸人作品多种,合称《墨憨斋定本传奇》。